词条 | 警政司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警政司官署内设机构名。清代末置。掌巡察禁令、行政司法等事。《清史稿·职官志六》: “民政部……民治、警政、疆里、营缮、卫生5司,郎中8人 (民治、警政、疆里各2人,余各1人),员外郎16人 (民治、警政、营缮各4人,余各2人),主事18人,(民治、警政各5人,营缮4人,余各2人),小京官各1人。……警政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光绪三十年 (公元1904年) 设巡警部,置尚书,左、右侍郎,左、右丞,参议各1人。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郎中5人,员外郎、主事各16人,小京官4人,一、二、三等书记官各10人……三十二年,更名民政部。”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