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论自由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论自由(一)中国近代梁启超伦理思想代表作《新民说》中之一篇。阐述了其自由观。认为,“自由者,天下之公理,人生之要具”,是西方各国能够强盛的“立国之本原”。把自由分为四种:服从法律的真自由,不服从法律的伪自由,包括政治、宗教(思想信仰)、民族和生计等项自由的全自由,及这几方面有一者不得的偏自由。认为中国国民政治上自由最急需是参政问题,不参政则人权为虚有。还指出“人欲行自由之权,必须自尊自强,则须去掉心奴思想”。(二)著作名。19世纪英国功利主义者约翰·穆勒著。1859年出版。论述的中心问题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主张“筑起一道道德信念的坚强堤障”,以确保自由。他明确提出两条基本原则:(1)个人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就有完全的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也不得对此进行干预,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2)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才应当接受社会或法律的惩罚,社会也只有这时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决权,施加强制力量。他认为,个人是自己的最高主宰,追求个人利益和最大幸福是人生的目的和道德准则,因此必然应该拥有支配自己和自己行为的绝对自由。个人自由,个性的充分发展不仅是个人幸福的基础,也是社会进步的主要因素。任何干涉、妨碍这种自由的社会、法律和行为都是不道德的。这些思想是自由竞争时期资产阶级的愿望、意志和要求的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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