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诉理所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诉理所官署名。全称管勾看详诉理所。宋哲宗元祐元年 (1086年) 闰二月置。始以御史中丞刘挚和右谏议大夫孙觉主持,专掌重新审理神宗朝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而获罪的前命官及诸色人等,诉理要求平反的案件。凡在熙宁元年 (1068年) 正月以后,元丰八年(1085年) 三月六日赦令前结案判罪的吏民,情可矜恕,事涉冤抑者,皆可进状请求申雪,限期半年结案,后延至元祐二年 (1087年) 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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