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日北京专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日北京专约亦称《中日北京专条》。日本为了侵略台湾,以同治十年(1871年12月)琉球渔民在台湾遇难的借口,出兵台湾相威协,不断向清廷施加压力。同治十二年(1873年)日派柳原前光来华质问总理衙门,遭到清廷代表据理驳斥。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进攻台湾,遭到台湾人民英勇抵抗。清廷闻讯后虽向日本提出抗议,且布署台湾防务,但他们根本不想以武力赶走日本侵略者,而寄希望于谈判解决问题。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1874年10月31日)清廷派恭亲王奕訢与日本特使大久保利通在北京签订《中日北京专约》。共三款,另附“会议凭单”一件。其主要内容是:承认日本此次侵台为“保民义举”;中国允给“抚恤”银十万两;日本退兵,在台地所有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为留用,准给银费四十万两;所有此事两国一切往来公文彼此撤回注销,至于生番由中国设法妥为约束,以期永保航客不再受害。此条约为以后日本吞并琉球提供了借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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