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
根据预测外汇行市的涨跌而提早结算,以牟取外汇收益的行为。反之,推迟结算,即为“滞后”。在外汇交易中,有时会产生某种货币大幅度涨跌现象。为了从中获利,交易合同的债权方或债务方把合同规定的支付期提前或推后结算。货币的升值或贬值都可能给交易双方带来影响。由于存在这种货币风险,如果支付期已到,用以结算的货币升值了,则债权人能得到货币升值的好处,而债务人吃亏; 若该货币贬值,情况则相反。为了避免或减轻由此造成的损失,签约双方都十分注意外汇市场的行情及其变动的趋势。超前或滞后结算能否实现,主要视交易双方的力量对比和当时的环境条件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