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美上海公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美上海公报简称 《上海公报》。中美双方于1972年2月28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应中国总理周恩来访华期间在上海发表的公报。公报中,中美双方表示了各自对国际形势的立场和态度。中国方面声明,中国决不做超级大国,并且反对任何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坚决支持一切被压迫人民被压迫民族争取自由解放的斗争。公报宣布,中美两国的社会制度和对外政策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双方同意,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如何,都应根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国际争端应在此基础上予以解决,而不诉诸武力或武力威胁。双方声明,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在亚洲及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霸权的努力。并认为,任何大国与另一大国进行勾结反对其他国家,或者大国在世界划分利益范围,都是违背世界各国人民利益的。中国方面重申: 台湾问题是阻碍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 解放台湾是中国内政,别国无权干涉; 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走。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 “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两个中国”、“台湾独立” 和鼓吹 “台湾地位未定” 的活动。美国方面声明: 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并确认从台湾撤出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的全部目标。在此期间,美国将随着台湾地区紧张局势的缓和逐步减少在台湾的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公报还申明: 双方同意在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和新闻等方面进行联系和交流,同意为逐步发展两国间的贸易提供便利,同意通过不同渠道保持接触,就促进两国关系正常化进行具体磋商并继续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中美上海公报的发表为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开辟了道路。 中美上海公报简称《上海公报》。由中国总理周恩来与美国总统尼克松于1972年2月27日在上海签订。公报声称: “中美两国关系走上正常化是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的”,“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在亚洲——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双方同意: “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如何,都应根据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侵犯别国、不干涉别国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中国强调,“国家不分大小,应该一律平等,大国不应欺负小国,强国不应欺负弱国”。“中国决不做超级大国,并且反对任何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关于台湾问题,中国重申: “台湾问题是阻碍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 解放台湾是中国的内政,别国无权干涉; 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走。中国政府坚持反对任何旨在制造 ‘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两个中国’、‘台湾独立’ 和鼓吹 ‘台湾地位未定’ 的活动。”美国声明: “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它确认从台湾撤出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的最终目标。在此期间,它将随着这个地区紧张局势的缓和逐步减少它在台湾的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上海公报的发表是中美关系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结束了中美两国20多年的敌对状态,对国际关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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