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输籍定样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输籍定样隋文帝开皇五年(585年)采用高建颎议制定的各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规定:由中央确定划分户等的标准,称“输籍定样”,颁布到各州县。每年正月初五,由县令派人至乡村,以三百家到五百家组成一团,依定样根据每家资产情况,确定户等和纳税标准,写成簿籍,使人民不易逃税,地方官也不能随便舞弊,许多世族大家的浮客也纷纷转入国家的编户,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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