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边布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边布盐税。明清两代设。《清史稿·食货志》: “道光以前,惟有盐课。及咸丰军兴,复创盐厘。盐课分类:曰场课,曰引课。场课有滩课、灶课、锅课、井课之分。长芦有边布,福建有坵折。边布者,明时灶户按丁征盐,商人纳粟于边,给银报支,是谓边盐。其有场远盐无商支,令800斤折交布3丈2尺。后改征银3钱,是谓布盐。灶课向分地、丁为二。但丁不尽有地。雍正间,用长芦巡盐御史郑禅宝言,将丁银摊入于地征收,由是各省如所奏行,然长芦边布之名犹仍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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