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过继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过继入养父之家为其后嗣。《清会典·事例·刑部·户部·户役》:“情愿过继者,取具两姓族长人等。”(李 过继家族习俗,胶东地方称为“过房”。自己无子,以亲侄或远支侄为子。旧时过继须按家族谱系秩序依亲疏排定次序。出嗣、入嗣均需由族中长辈主持,写立文书。过继之子,称为“嗣子”,胶东地方称为“过房儿子”,其在家族中的权利与义务与亲子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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