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选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选人候补、候选职官的人,称选人。《新唐书·选举志下》: “初,吏部岁常集人,其后3数岁1集,选人猥至,文簿纷杂,吏因得以为奸利,士至蹉跌,或10年不得官,而缺员亦累岁不补。” 选人候选官员的通称。历代均有之,宋代专指低级文臣寄禄官,即幕职州县官。宋制,京官以上由中书注授差遣,惟幕职州县官经由吏部铨选注授差遣,故称。宋初,选人分两使职官、初等职官、令录、判司簿尉四等共七阶,经崇宁二年(1103)及政和六年(1116)两次改名,七阶为承直郎、儒林郎、文林郎、从事郎、从政郎、修职郎、迪功郎。选人经磨勘改官方能升为京朝官。此外,未入流而参吏部铨选者,如斋郎、试衔等,亦称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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