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郡县岁以三限征税粮违限不交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郡县岁以三限征税粮违限不交

刑名。即1年交税粮3次,每次都有最后时限,到限不交者治罪。《元史·刑法志一》: “诸郡县岁以3限征收税粮,初限十月终,中限十一月终,末限十二月终。违者初限笞40,再犯杖80,但结揽及自愿与结揽人等,并没入其家财,仍依元科之数倍征之。若不差正官部粮,而以权官部之,或致失陷及输不足者,达鲁花赤管民官同坐。”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9 3: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