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变质变规律liangbian zhibian guilu
又叫质量互变规律。它是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
量变和质变是由事物内部矛盾运动引起的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量变又称“渐变”,指事物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数量的增加或减少。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从一种质向另一种质的突变或飞跃。
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的统一。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从量的变化开始的。量变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引起质变,使旧质变为新质。所以,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开始时并不影响事物质的稳定性,但量的积累一旦达到并破坏这一事物质的数量界限时,量变就会引起质变,这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事物在完成质变以后,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它的相对稳定性,于是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量变,这是由质变到量变的转化。质变是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的产生,是原来量变的终结,又是新的量变的开始,也就是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过程。这样,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就表现为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事物就是这样循环往复、互相转化、永恒向前发展的。这就是质量互变规律的基本内容。量变质变规律是存在于一切领域的普遍规律。
由于事物矛盾运动的复杂性,量变和质变也是复杂的。它们的复杂性首先表现为量变和质变形式的多样性。量变的形式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数量的增减引起质变;另一种是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关系即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而引起质变。质变的形式也有两种:一种是爆发式质变,一种是非爆发式质变。爆发式质变通常是解决对抗性矛盾的质变形式,其特点是对立双方通过剧烈的外部冲突而使事物发生根本质变。如火山爆发、炸弹爆炸、社会现象中的暴力革命等。非爆发式质变通常是解决非对抗性矛盾的质变形式,其特点是不表现为剧烈的外部冲突,而是通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和旧质要素的逐渐消亡,逐渐为新质要素所代替而实现的质变。如自然界中岩石的风化,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等。量变质变的复杂性还突出地表现在它们的互相渗透上,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有部分质变,质变过程中也有量的扩张。
质量互变规律是马克思主义的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统一原理的理论依据之一。
量变质变规律Liangbian zhibian guilu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两种形式。量变,一种不显著的、非根本的变化;此时,事物呈现出在数量上的增减的变化。质变是一种显著的、根本的变化;此时,事物呈现出性质的变化,即飞跃。任何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在一定度的范围内进行。开始时,量变不影响事物质的稳定性,当它不断向度的边缘推进、达到并破坏这一事物质的数量界限时, 量变就引起质变。这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事物在完成质变以后,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它的相对稳定性,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这是由质变到量变的转化。这样,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就表现为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的无限循环往复、永恒发展的过程。量变和质变是辩证地联系着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没有一定量的积累,质变是不可能的;而没有质变,事物就没有发展。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在根本质变过程中有量的扩张。质量互变是由事物或现象的内部矛盾所引起的。这就是唯物辩证法关于质变量变规律的基本内容。它的客观性、普遍性已经并将不断为人类实践和科学的发展所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