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主教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主教制基督教以主教为主体管理教会的一种体制。词源于希腊文episkopos,原意为监督和巡视者。传说中第一位主教是耶路撒冷的使徒雅各。天主教、东正教及新教的圣公会、公教会等均实行此制。根据《新约》等文献关于监督、长老(等同于祭司)、执事是自古以来教会管理体制中最根本的三级神品职位的记述。4世纪时,该制大体完备。相应教阶分为三级:最高和最完善的是主教,中间的与带来光明的是神父,低级的与赎罪的是助祭。他们在行圣事时,将神启引入信徒的生活中。各教会又根据具体情况分出若干等级。如主教之上还有大主教、宗主教、都主教、枢机主教、教皇(牧首)等。神父以下有大小司祭、助祭、诵经士等。天主教和东正教的教阶制度大体相同。东西教会分裂后,天主教中主教的首席称为教皇,其教阶制又称教皇制。东正教中牧首为最高等级,所以也叫牧首制。主教制教会的管理权一般集中于神职人员之手。一般教徒的权力,在所属的公教会较在天主教、东正教为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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