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门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门宦伊斯兰教苏非主义派别及其所属各支派在中国回族穆斯林中的通称。伊斯兰教苏非主义派别中尕德忍耶、哲赫忍耶、库布忍耶等于18世纪相继传入中国西北的甘肃、宁夏、青海后,逐步形成33个派别。最初各派都有自己名称,到清乾隆年间,甘肃临洮穆夫提门宦第六代教主马显忠,由于出资开办义学,并积极改善回、汉关系,清地方当局遂赐以 “统领”衔,令其统管河州各教派。群众称其所管为“七门八宦”,从此始有“门宦家”之称。门宦基本上形成、发展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循化(今属青海)和湟中(今属青海)地区,后逐步形成哲赫忍耶、尕德忍耶、虎夫耶和库布忍耶四大门宦。门宦的宗教特点,除信奉《古兰经》、圣训和履行“天命五功”,主要还有: 崇敬教主,要求教徒绝对服从; 为教主立拱北,教徒要上到拱北静坐念经、参悟、念赞颂词。其特权主要表现在:教主采取世袭制,别人不能继位传承; 教徒不得违背教主的“口唤”; 下辖教坊或清真寺的教长,由教主直接委派; 教主将教徒的施舍用来置买土地、牲畜等,一般都成为富冠一乡的大户。所以一派教主不仅总揽该派宗教事务,还拥有一定的封建特权。 161 门宦中国伊斯兰教的一种家族与宗教结合而成的神秘主义派别。清初产生于西北回族地区。“门宦”一词,据传系中国历史上“门阀”和 “宦门”两词合并简化而成。创始人或首领被尊为教主,身分、地位、权力多世袭,形成为宗教领袖的高门世家。教主自称人与神的中介,对所属教徒有绝对权力。除信奉伊斯兰教基本教义外,还崇拜教主、教主家族和拱北(即教主葬地和道堂建筑物)。在“教乘”功课外,还行“道乘”修持,重视道统的世袭。教主直接委任代理人(热依斯)管理本门宦内事务,并有权委派或撤换所属各清真寺阿訇。门宦数目甚多,主要有哲合林耶、虎非耶、格底林耶和库不林耶四大门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均被废除。 门宦宗教术语。指旧中国伊斯兰教一种家长式的神秘制度。约产生于清初西北伊斯兰教中,以宗教首领世袭制为基础,信徒惟其是从; 宗教首领有政教合一之权。信徒崇拜教主拱北。清末西北门宦数目甚众,形成地方势力,并具有相当经济实力,其中哲合林耶、虎非耶、格底林耶、库石林耶为“四大门宦”,所修拱北规模宏大。 门宦明末清初产生于西北地区的中国伊斯兰教神秘主义派别和宗教制度。源于苏非派。创始人和首领被尊为教主,传承取世袭制。教主自称神人,是教徒与安拉接近的媒介,具有对教徒的绝对特权。内部等级森严,门宦之间互相排斥。除保留伊斯兰教基本信条外,还崇拜教主、教主家族和拱北(教主死后葬地的建筑物)。不同程度地重视各种修道功课、神秘主义的祈祷仪式和节日等。主要有哲合林耶、虎非耶、格底林耶、库不林耶四家。解放后已被废除。 门宦伊斯兰教苏非主义教团在中国回族穆斯林中的通称。明末清初出现于以河州 (今甘肃临夏) 为中心的甘、宁、青地区。中国门宧数目甚多,主要有哲赫林耶、虎夫耶、库布林耶、卡迪林耶四大门宧。最初的创始人,或为东来的苏非派传教士,或为赴麦加朝觐及游学访师接受苏非派思想归国后办道的人士。其宗教特点,除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外,崇敬教主,宣扬教主是教徒进入天堂的领引人,要求教徒绝对服从。教主死后,墓地建拱北,受教民朝拜。各门宧都十分重视自己的道统,或是师徒授受制,或是教主世袭制。教主管辖教坊或清真寺,教长由教主委任,隶属于教主。各门宧皆注重宗教修炼,分教乘、道乘和真乘三品级。在道乘修炼中,各门宧不同程度吸收了中国儒释道三家的思想。不同门宧的分支有各自独特的“迪克尔”形式,由教主秘密传授。教主将信徒奉献和寺院地租囊为己有,用于购置土地、牲畜等,成为富冠一乡的头领。故教主不仅总揽该门宧宗教事务,还拥有一定的封建特权。解放后,废除了封建性的宗教特权和剥削。门宧继续得到一定的发展。 门宦“门宦制度”的简称。回族伊斯兰教的一种教派形式与宗教制度。其形成于明末清初,是伊斯兰教苏菲派神秘主义与中国封建家族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据传其词由汉语中“门阀”和“宦门”的第一字合并组成,以表示其组织的上层拥有至高特权。门宦创始人或首领被尊称为“老人家”或“教主”、“卧里”、“道祖”等;其身份、地位、权力大多世袭,对教众享有高度神权和世俗权力。在保持伊斯兰教基本信仰的前提下,重视崇拜“老人家”、“教主”及其“拱北”(即圣墓)。强调在教律、教法上进行修持,放弃尘世安逸,反对享乐主义。在教权组织方面,各有行教区,重视道统谱系的世袭,教主直接或委派“热依斯”(即代理人)管辖所属教坊。初流行于甘肃河州(今临夏)、狄道(今临洮)一带,后发展到甘、宁、青、新及内地各回民居住地区。解放前夕,全国约有大小门宦30~40个,但就其宗教主张,主要有“虎非耶”、“哲合林耶”、“嘎的林耶”和“库不林耶”四个,习称“四大门宦”。建国后,经社会改革,教主占有土地等封建特权已被废除,宗教信仰自由则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 门宦中国伊斯兰教宗教制度。存在于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国伊斯兰教地区,新中国成立后被废除。清代初年产生于西北地区,其创始人和首领被尊为教主,因身份、地位、权力多为世袭,逐渐形成了宗教领袖的高门世家。在信仰方面,保持信安拉、信《古兰经》、信先知穆罕默德等伊斯兰教基本信仰;崇拜教主、教主家族和拱北(教主墓);主张在“教乘”功课之外,还进行“道乘”方面修持,重视各种修道功课,神秘主义祈祷仪式和节日等。在宗教组织方面,重视道统世袭,教主可直接委任教主代理人在本门宦内进行管辖、委派或撤换所属各寺坊的阿訇。中国伊斯兰教门宦众多,最著名的有哲赫忽耶、卡迪忽耶、库布忍耶、虎夫耶,被称为“四大门宦”。大门宦之下还有若干小门宦。 门宦门宦制度的简称。中国伊斯兰教的一种教派形式与宗教制度。形成于明末清初。是伊斯兰教苏非派神秘主义与中国封建家族制度相结合的产物。相传由汉语“门阀”、“宦门”的第一个字合并组成,以表明这种组织的上层拥有至高特权势力。创始人或首领被尊称为“老人家”或“教主”、“卧里”、“道祖”等,身份、地位、权力大多世袭,对教众享有高度神权和世俗权力。在保持伊斯兰教基本信仰的前提下,重视崇拜“老人家”、“教主”及其“拱北”(即“圣墓”);强调在教律、教法上进行修持,放弃尘世安逸。在教权组织方面,各有行教区,重视道统谱系的世袭,教主直接或委派“热衣斯”(代理人)管辖所属教坊。初出现在甘肃河州(今临夏)、狄道(今临洮)一带,后发展至甘、宁、青、新及内地不少回、东乡、撒拉和保安等族居住地区。解放前夕,全国约有大小门宦三四十个,但就其宗教主张,主要有 “虎非耶”、“哲合林耶”、“格底林耶”和“库不林耶”四个,习称“四大门宦”,它们又各有支系。解放后经社会改革,教主占有土地等封建特权已被废除,宗教信仰自由则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门宦是回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等对伊斯兰教中苏非学派各支派的泛称。“门宦”一词,源于汉族的“宦门”、“门阀”等名词,标明一种世袭的身份、地位与特权。17世纪后期以来,虎夫耶、库布林耶、嘎的林耶、哲赫忍耶等苏非各学派,相继从阿拉伯、中亚以及新疆传入甘、宁、青地区后,在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影响下,逐渐形成了穆夫提、大湾头、大拱北、花寺、关川等派别,起初只以地名或创始人的姓氏、形象命名,并不叫门宦。清中叶,甘肃临洮北乡穆夫提第六代教主马显忠1736~1795,由于出资兴办义学,并在改善当地回、汉等民族关系方面有贡献,清地方当局遂赐给马显忠一“统领”头衔,命其统管河州各教派,群众称其所管为“七门八宦”,后来就有了“门宦家”之称。“门宦”一词见于文献者, 始于光绪二十三年 (1897年) 三月河州知州杨增新的《呈请裁革回教门宦》一文中。门宦一名的出现和被甘宁青苏非学派各支派所接受, 表明这些支派大多已形成一种具有宗教世袭的身份、地位、特权的“高门世家”,它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权力更集中、辖区更大的教坊制度, 是甘、宁、青伊斯兰教中的一种特有组织形式。伊斯兰教中的苏非主义派别很多,传入甘、宁、青的苏非学派主要有虎夫耶、嘎的林耶、库布林耶和哲赫林耶四个派别。它们在甘、宁、青发展创建了近40个支派,这40个支派就叫门宦。门宦共同遵行的教义和礼仪是: 尊信《古兰经》和 “圣训”,并以 “念、礼、斋、课、朝”五件天命为基本义务,遵守不逾;崇敬教主、老人家, 宣扬他们是引领教众走上正道的 “筛海”(长老),教众须遵从他们领导;教主、老人家须坐静修持,常念 “齐克尔”;在教主墓地修建亭室,名曰拱北, 教众须经常去拱北祷念; 大多数门宦的老人家、教主,由始传者的子孙世袭,或由信赖的高徒门弟子继承;教主管辖许多教坊(清真寺),教坊的阿訇由教主委任;教主、老人家一般靠营商贸易和教众的奉献开展本门宦的宗教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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