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贵兴跨国贩毒案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陈贵兴跨国贩毒案chenɡuixinɡ kuɑɡuo fɑndu’ɑn1999年6月3日由陈贵兴组织指挥,杨有从、李加才在体内藏匿毒品海洛因81包,678.67克,从缅甸勐古二街向宁夏银川贩毒。杨有从、李加才步行偷越国境入云南,陈贵兴、李荣姣4人在云南省茫海镇会合。6月4日,四犯乘民航班机到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后转乘出租车在去宁夏银川途中被乾县警方抓获。对犯罪事实,四犯供认不讳。2001年,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判处陈贵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杨有从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李加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李荣姣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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