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限田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223 限田论由西汉董仲舒首先提出。他认为,商鞅变法破坏了井田制,造成了土地占有上的严重贫富不均,“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激化了阶级矛盾,影响了社会安定。因此必须限制私人占有土地的数量,抑制土地兼并的发展:“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汉哀帝时期大司马师丹,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则拟定了一个具体的限田方案,规定自诸侯王至庶民三年之后占田都不得超过三十顷,否则国家将予没收。由于大官僚大地主的反对,这一方案未能付诸实施。此后,类似的限田主张和方案在中国历史上不断有人提出。但由于它侵犯掌握国家政权的大地主阶级的利益,和土地私有制原则相矛盾,因而从来也没有实现过。 限田论中国历史上关于限制私人占有田地数量的一种主张。在中国封建社会,当土地兼并急剧发展、阶级矛盾日益尖锐,以致形成社会危机时,为缓和危机和巩固封建统治,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往往会提出此论。西汉董仲舒最早提出,“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主张“限民名田”,以达到善治(《汉书·食货志上》)。汉以后继续有人提出类似主张。限田思想往往和井田思想有联系,提出者往往认为井田制不可能恢复,只有采用限田或均田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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