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马宪义与何阎氏母女争夺遗产继承权案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马宪义与何阎氏母女争夺遗产继承权案哈尔滨市人民法院1949年1月受理一件非讼案件,经调查认定却是一件侵害母女继承权的案件。原房屋所有人马希圣于1948年6月死亡。生前已与何阎氏同居多年,并生有两个女孩。马希圣的侄子马宪义在他叔父死后,将何阎氏母女三人赶出,竟以他个人名义将马希圣的房产出卖,来法院请求确认其所为之出卖契约有效。其理由是,马希圣的财产是由其父弟兄三人出资,由马希圣经营买卖赚钱购置的,按关里老家的习惯,没有分家的财产就是家族共有的财产,因此马宪义有权继承并处理马希圣的遗产。经法院查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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