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高山剧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高山剧流行于甘肃陇南地区武都、西和、礼县接壤地带的一种民间戏曲。每逢春节,以村为单位的业余自乐班社,都要在大场耍社火之后上台演出。演出前由 “戏母子(即编导)把演出剧目的故事情节,向演员细致介绍一遍, 然后分配角色, 化妆登台演出,故俗称 “演故事”。演出时不同剧目中相近的情节,比如走马行车、过河上船、登程上路、绣楼梳妆等, 都有固定的 “过场”(即程式), 台词、动作,在此基础上予以发挥, 但唱腔、曲牌必须是固定的套路,如剧中人物说“待我上路”或 “哎,走啊”便唱《过板》或 《路曲》等,骑马唱 《马曲》,坐船唱 《船曲》, 乘车唱 《车曲》, 饮酒唱 《酒曲》, 观灯唱 《灯曲》, 悲伤时唱 《哭腔》 等, 所以把演这种戏也叫“走过场”。表演动作,男角以跳、摇为主,民间术语为 “凤凰三点头”, 女角以扭、摆为主, 近似秧歌步伐,故也称 “唱秧歌”。高山剧的音乐属于曲牌民歌混合体,如高兴时唱的《崖阳花》等就是民歌,前述那些“曲”属曲牌,因此民间将该剧种也称其为“小曲戏”。脚色行当只有生、旦、丑, 男角正面人物无论老、中、青均称为 “生”,女角正面人物也不论年龄大小统称为 “旦”,滑稽角色、反面人物等均归为“丑”。伴奏乐器分武场和文场,武场中大鼓、大锣、大铙只渲染气氛不配合动作,四页瓦、碟子为唱腔和文乐伴奏,文场主要是大筒子等。剧目有《马成宪讨妻》等多部大戏和许多小戏, 过去均无剧本。1956年, 武都县演出的 《咸阳讨帐》一剧中 《店房相遇》一折参加甘肃省首届民族民间文艺调演, 被正式命名为 “高山戏”。之后,武都地区专业剧团创作了许多剧目,多次参加全省文艺调演、会演。1975年,创作剧目 《开锁记》参加全国文艺调演,被命名为“高山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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