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黎锦熙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84 黎锦熙1890—1978语言文字学家。字劭西。湖南湘潭人。1911年毕业于湖南优级师范史地部。后即从事文化教育工作。1920年起,历任北京高师国语文法课教员,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北京大学、燕京大学、湖南大学等校教授,讲授国语文法等课程。1948年任北京师范大学国文系主任兼文学院院长,并任中国大辞典编纂处总主任。1949年与吴玉章、马叙伦等组织中国文字改革协会,任委员。1955年被聘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他一生从事汉语言文字的研究与实践近70年,在文字改革、汉语研究及词典编纂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就。他于1916年倡导、组织了中国国语研究会,推广国语;1918年又创制了注音符号草体;1923年与钱玄同、赵元任等组成国语罗马字拼音研究会,研制、推行国语罗马字;1949年后,更积极参加制定汉语拼音方案、简化汉字及汉字检字法等; 晚年创拟汉语双拼方案并躬身实险,探讨汉字现代化问题。他是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先驱者之一,1924年出版的《新著国语文法》是我国现代汉语语法的开创之作。该书参照《纳氏文法》的体系和里特(A. Reed)等的图解法,从现代汉语的实际出发,以意义为分析语法的标准,首创“句本位”语法体系,以句法为中心讲解语法,影响很大。先后印行24版。1957年出版《汉语语法十八课》,1957—1962年与刘世儒合作,出版了《汉语语法教材》三编160万字。在词典编纂方面,他用力最勤。自本世纪20年代末起,即着手《中国大辞典》的编纂,积累了丰富的资料和宝贵的经验。建国后出版的《汉语词典》、《同音字典》、《学文化字典》等,无不倾注了他的心血。他好学深思,刻苦勤奋,治学严谨,一丝不苟,一生完成论文300余篇,专著40多部,为后学树立了表率。 黎锦熙1890—1978Li Jinxi语言学家、教育家。湖南湘潭人。1905年中清朝秀才。1911年毕业于湖南优级师范学堂。早年曾参加中国同盟会。1914年与杨怀中、徐特立等创办宏文图书编辑社,编写了中小学教材。历任长沙报馆总编辑、湖南省立第一师范教员,教育部教科书特约编纂员,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北京大学、燕京大学等学校国文系讲师、教授、主任等职。1945年参与发起“九三学社”。1948年任北京师范大学国文系主任兼文学院院长,中国大辞典编纂处总主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主任、校务委员会主席、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委员、全国政协委员、人民代表等,毕生从事语言科学的研究和教育工作。1949年与吴玉章、马叙伦、郭沫若等组织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对中国的文字改革活动做出了贡献。对语音学、文字学、语法学、修辞学等学科都有研究和著述。特别在汉语语法和辞书编纂方面做出了贡献。1924年出版的《新著国语教学法》,是我国语文教学史上迄今发现较早的一部系统、完整的语文教学法专著,为语文教学法学科体系奠定了初步基础。书中拟定了较全面的教学目的,把国文课的教学宗旨与社交上的应用结合起来,侧重于读、听、说、写、作五个方面的能力培养,并兼顾语文能力和人格锻炼两个方面。书中附录的几个文件(中小学国语课程纲要及学校系统改革令),都是我们进行语文教学研究的珍贵材料。他的著作还有:《比较文法》、《国语运动史纲》、《中国语法教程》、《文字改革论丛》以及主编的辞书《汉语辞典》、《同音字典》等。 黎锦熙1890—1978Lijinxi现代著名语言学家、教育学家。字劭西、湖南湘潭人。1905年考取前清秀才,1911年毕业于湖南高级师范学堂。早年思想激进,曾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1914年与杨怀中、徐特立等创办宏文图书编辑社,编写中小学教材。历任长沙报馆总编辑、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教员、教育部教科书特约编纂员,国语统一筹备处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北京大学、燕京大学等学校国文系讲师、教授、主任等职。1945年参与发起“九三学社”。1948年任北京师范大学国文系主任兼文学院院长,中国大辞典编纂处总主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主任、校务委员会主席、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委员、全国政协委员、人民代表等,毕生从事语言科学的研究和教育工作。1949年与吴玉章、马叙伦、郭沫若等组织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对中国的文字改革活动做出了贡献。他于1924年出版的《新著国语教学法》,是我国语文教学史上较早的一部系统的、完整的语文教学法专著,为语文教学法学科体系奠定了初步基础。书中拟定了较全面的教学目的,并提出要进行读、听、说、写、作五个方面能力的培养,并兼顾语文能力和人格锻炼两个方面。书中附录了几个文件,如《中小学国语课程纲要及学校系统改革令》等,是进行语文教学研究的珍贵资料。他的著作还有《比较文法》、《国语运动史纲》、《中国语法教程》、《文字改革论丛》以及主编的辞书《汉语辞典》、《同音字典》等。 黎锦熙现代语言学家、方志学家。字劭西,湖南湘潭人。宣统三年(1911年)毕业于湖南优级师范学堂。早年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1946年参加发起九三学社。曾任长沙报馆总编辑,湖南省立第一师范教员,北京女子师大、北京大学、西北联大、西北师院等校国文系教授、主任,北京师大文学院院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北京师大中文系主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委员等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二、三届代表,全国政协第一、二、五届委员。一生从事语言科学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对汉语语法研究、汉字改革和辞书编纂工作颇有贡献,著述多种。在编修方志和方志学方面也有卓著成绩。1938年应城固县志编委会聘请任总纂。由他主持撰修的有《城固县志》、《洛川县志》、《黄陵县志》、《宜川县志》、《同官县志》等;同时根据修志实践经验写出了《方志今议》一书,为丰富和发展方志理论作出了巨大贡献,至今仍有借鉴价值。参见“语言文字”中的“黎锦熙”。 黎锦熙1890—1978现代语言文字学家。字劭西,湖南湘潭人。历任北京高师国语文法教员,北京女子师大、北京大学、燕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校的教授、系主任等职。建国后任北师大中文系主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在汉语语法研究、汉字改革及辞书编纂工作等方面,成绩卓著。著有《新著国语文法》、《比较文法》、《国语运动史纲》、《国语新文字论》等。并主编了《汉语辞典》等。参见“方志学”中的“黎锦熙”。 黎锦熙1890~1978字劭西,湘潭人。1911年湖南优级师范学堂史地部毕业。历任《长沙日报》、《湖南公报》总编,教育部教科书特约编审员。力主改国文科为国语科,宣传国语统一、言文一致。1920年起历任北京高师、北京女子师大、西南联大、湖南大学等大学教授、系主任,北京师大文学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北京师大中文系主任,校务委员会主席、《中国大辞典》编纂处总主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是全国政协一、二、五届委员,全国人大一、二、三届代表。主要著作有《新著国语文法》、《比较文法》、《中华新韵》、《国语运动史纲》、《国语新文字论》、《文字改革论丛》等。 黎锦熙1890—1978中国语言文字学家。字劭西,湘潭人。1911年毕业于湖南优级师范学堂史地部之后,开始从事教育工作。1915年应教育部之聘,到北京任教科书特约编纂员。1920年开始在高等学校任教,曾任北京高等师范、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北京大学、燕京大学国文系教授。1937年随北京师范大学迁往西安,后辗转至汉中、兰州等地,任教授、系主任、师范学院院长等职。1948年回北京,任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兼国文系主任,兼任中国大辞典编纂处总主任、总编纂。1949年,与吴玉章、马叙伦等组织中国文字改革协会,任理事会副主席。1955年被聘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曾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第二和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一、第二和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黎锦熙从事语文教学和科学研究近70年,研讨的领域涉及语言文字的各个方面,有论文300多篇,专著30余部,影响较大的有推广普通话和改革汉字、语法研究和语言教学、辞典编纂等三个方面。最有代表性的专著为 《新著国语文法》、《国语运动史纲》、《比较文法》及《国语新文字论》等。 黎锦熙中国语言文字学家。湖南省湘潭县人。生于1890年2月2日,卒于1978年3月27日。1911年毕业于湖南优级师范史地部。1920年开始,先后在北京高等师范、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北京大学、燕京大学国文系任教。1937年随北京师范大学迁往西安等地。1948年任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兼国文系主任,并兼任中国大辞典编纂处总主任。1955年被聘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黎锦熙的学术成就涉及语言学的各个领域,共有专著30余部,论文300多篇,而在语法研究、辞典编纂、推广普通话和文字改革方面贡献最大。主要著作有:《国语运动史纲》(1934)、《中国文字与语言》(1951)、《字母与注音论丛》(1958)、《汉语规范化论丛》(1963);《新著国语文法》(1924)、《比较文法》(1933)、《汉语语法教材》(与刘世儒合著,1957~1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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