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2.地下水体的污染状况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2.地下水体的污染状况在全省平原 (含山间盆地)范围内,可作为饮用水源的浅层地下水区域面积占平原区总面积的37.5%,可作为农业灌溉用水的占35.8%,既不符合饮用水也不符合农灌水要求的占26.7%,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矿化度、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铁、锰、酚、氟化物、镉等项目有不同程度的超标。邯郸地区京广线两侧,石家庄、保定的大部分地区及山间盆地水质良好,适于作饮用水源。邢台、唐山、秦皇岛、沧州的部分县市浅层地下水只适用于农灌用水。邯郸的广平、馆陶,衡水的大部分地区,沧州东北部、廊坊以南地区水质差,不适于作农业灌溉用水。局部地下水水质污染比较严重。位于城市周围,排污河两侧以及引污灌溉区的地下水体污染比较严重。省辖11个大中城市的地下水均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河北省城市地下水污染的特点: ❶多数城市的污染属于点状式,个别项目严重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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