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一)普遍推行并稳定、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一)普遍推行并稳定、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广西农村改革是实行以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基础,以家庭经营为主,家庭经营与统一经营相结合的承包责任制开始的。1979年在桂西北的一些山区社队先试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1981年中共自治区委和政府提出了“生产队统一经营联产承包”和“生产队统一管理包干到户”两种责任制形式的试行办法,到1982年除少数生产队外,全自治区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家庭经营为主,家庭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及其组织形式,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制度的新发展,真正贯彻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较好地解决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从根本上克服了过去集体经济管理过分集中的生产经营方式、劳动组织形式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的弊端,农民由单一的农业劳动者,逐步变成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农民有了经营自主权,大大提高了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1986年以后,中共自治区委和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通知,强调要在稳定家庭承包的基础上,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至1992年全自治区已设置乡、村各种集体经济组织20.71万个,占应健全数98.1%,已签订各种农业承包合同770.2万份,已完善合同670.5万份,完善率达87.1%;已兑现的合同731.6万份,兑现率达77.35%。全自治区有11.18万个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种统一服务,初步形成了社区性服务网络。1990年开始,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乡村合作经济发展扶持资金500万元,与各地(市)县、乡(镇)所提供的资金相结合,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了启动资金,促进了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1992年全自治区农村集体经营总收入达4.34亿元,比1986年增加将近3倍。一些地方开展了农村集体资金内部融通服务,当年筹集资金2.92亿元,共投放资金4.05亿元,使集体统一经营和服务功能逐步增强。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8 17: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