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一) 调整公社体制,下放基本核算单位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一) 调整公社体制,下放基本核算单位1959年2月,中共中央在郑州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意见,规定了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方针,即实行“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同年3月9日、17日毛泽东两次写信给中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提议尽快召开六级干部大会,讨论人民公社三级所有、三级管理、三级核算和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问题。当月中共北京市委召开市、区(县)、公社、生产大队(管理区)、生产队五级干部会议,传达学习毛主席指示。通过对人民公社的整顿,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将由原来的2 357个高级社合并成的73个人民公社,确定为78个人民公社、529个生产大队、4352个生产队,基本核算单位2 351个,即基本上以原高级社为基本核算单位,在此基础上实行“三包”和定额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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