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三) 全面实施阶段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三) 全面实施阶段1971—1979年

1.推行“晚、稀、少”的生育政策。进入70年代,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人口过多过速增长给经济建设带来的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又一次引起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恢复和加强了省计划生育领导组织,把人口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浙江省革命委员会于1973年3月颁发了《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方案)》,1978年4月下达文件,推行“晚、稀、少”生育政策,明确规定晚婚年龄农村女23周岁,男25周岁;一对夫妇最好只生一个孩子,不得超过两个,两胎生育须间隔4年以上。
2.建立计划生育专业队伍。全省农村人民公社都配备了计划生育专职人员,共3 000余人。他们为计划控制人口作了大量工作。
3.加强计划生育科技工作。1978年相继成立了浙江省计划生育研究所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站,长效避孕针的研究取得积极成果,在节育手术和并发症治疗方面,也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群众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服务。并于1971年支持仙居制药厂建立避孕药车间,承担全国一号避孕药的生产任务。从1974年起,全面实行免费供应避孕药具。
这一阶段,由于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扎实,抓住重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省农村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分别由1970年的26.83‰、6.03‰、20.80‰下降到1979年的18.38‰、5.94‰、12.44‰。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8 19: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