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合同定购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三)合同定购1978年,上海市首先从农村入手,改革粮油流通体制。1979年,提高粮食、油菜籽的统购价格和加价幅度,并在全国较早地恢复粮食、油菜籽议价收购和粮油议价销售,开始实行购销平价(统购价、统销价)、议价“双轨制”。1983年4月起,实行粮食征购、销售、调拨包干一定三年。包干制度实行后,地方有了一定的粮权,有利于调整种植业结构。1984年,上海市粮食总产量达25.23亿千克,比1981年增长36%。同时加强平价粮食销售管理,比计划少销0.19亿千克,相应减少地方财政开支。 (三)合同定购1985年,上海市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将棉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每年在棉花播种前,按政府主管部门下达的棉花收购计划和基数,由供销社与植棉单位签订定购合同,秋收时由供销社统一收购,完成合同后多余的棉花实行议购议销,价格随行就市。嗣后,连续多年实行合同定购,不放开棉花市场,由供销社统一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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