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 实施苏南、苏北挂钩协作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三) 实施苏南、苏北挂钩协作在南北经济结对协作的基础上,1992年,省委、省政府又作出了苏南发达县(市)与苏北贫困县(市)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对口协作的决定。苏南派出一批干部到苏北4个市及其经济最薄弱的10个县担任副市长或副县长,并派出一批科技、经营、管理人员到苏北工作。苏北派出部分中青年干部到苏南挂职学习,采取联合开发、联合经营、合作开办企业和沟通市场等形式,进行对口协作。省政府为此专门制定了税收、信贷的优惠政策,还筹集了南北挂钩项目的启动专用资金,有关市、县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协调部门,有的还设立了办事处。至1993年底,苏南4市和苏北结对的乡镇已有416个,挂钩企业1614家,联营企业433家,引进技术项目720个,请苏南代培技术、管理人才5 418人次,向苏南输出劳务5.5万人次,有力地增强了苏南对苏北的经济技术辐射和推动力。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