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行财政补贴
在计划经济时期,市场零售价格水平基本不变,而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在不断提高,批发经营部门就出现了政策性亏损,须由财政补贴。
上海早在50年代,猪、禽、蛋等经营部门已经出现亏损,60年代,粮油购销价格出现倒挂。70年代,蔬菜经营部门也有了亏损,而且亏损额都逐步扩大。1979年,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各种农产品的收购价格,但粮油的销售价格没有变动,在对职工发放补贴后,尽管副食品销售价格有所提高,但仍保留一定的财政补贴。到1980年,上海市供销社系统经营的水果、干果、干菜、日用杂品的经营也出现了亏损。据有关资料,1980年,全市农产品经营部门的亏损总额达3亿元。以后,农产品收购价格又有多次提高,财政补贴继续上升,到1989年,补贴总额达到20.7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为4.97亿元,地方财政补贴为15.82亿元。90年代以后,粮油和主要副食品价格先后放开,财政补贴有所减少,但为了保护生产,调节市场,稳定物价,仍然保留适当的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