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三为”达标活动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三为”达标活动1991年,国家能源部提出并开展了电力“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的“三为”达标竞赛活动。“三为”达标单位,首先要获得地(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同时,在专业方面,对企业的安全、经济、效益三个方面有严格的考核指标,这对促进企业的安全供电、提高效益,尤其在搞好优质服务方面,有很大的促进。全省县级供电企业,通过开展“三为”达标活动,进行优质服务,建设文明服务窗口,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使农户照明保证率逐年上升,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到1995年末,全省有上饶、彭泽、高安、都昌、南昌、峡江、万年、新干、余干、余江、崇仁、乐平、玉山等13个县(市)电力企业,获电力部“三为”达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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