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城市集贸市场的演变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城市集贸市场的演变新中国成立初期,山东省城市的集市贸易也是一条重要的商品流通渠道。据统计,1950年济南、青岛两市有集贸市场39处,摊点群4处。这些集贸市场,对促进农村经济和城市手工业的发展,沟通城乡物资交流,方便群众,活跃城市经济,都起了积极作用。1956年,“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城市集贸市场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转变和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形成,比农村集市贸易受到更大限制,规模逐年缩小,到1958年几乎全被取缔。1960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在农村集贸市场得到较快恢复和发展的基础上,城市的一些传统集贸市场也自发恢复起来,1960年底济南、青岛两市已有集贸市场28处。1962年以后,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城市集贸市场又一次受到限制,1963年济南、青岛两市的集贸市场减少到12处。在“文化大革命”中,城市集贸市场被强令取缔,但分散的集市摊点始终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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