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二)规范农村市场经济主体及经营行为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二)规范农村市场经济主体及经营行为

依法规范农村市场经济主体及经营行为,是地方农经立法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方面已制定的法规、决议有5件,即: 《河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 (1993年11月9日通过),《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1994年12月22日通过),《河北省乡村股份合作企业条例(试行)》 (1995年11月15日通过),《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 (1996年6月21日通过),《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决议》 (1991年6月8日通过)。
为巩固全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省人大常委会1991年作出了 《关于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决议》,1993年又制定了 《河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决议》和 《条例》 的颁布实施,从法律上确定了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主体地位,强化了经营自主权,保障了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解除了农民怕政策多变的后顾之忧,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种植业方面,1994年全省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1 344.5万份,农业承包合同兑现率达到94%,在全国居于前列。
股份合作制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继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广大农民的又一自主选择和创造。为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这一新的经济组织形式能够健康发展,1995年11月15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河北省乡村股份合作企业条例 (试行)》,并颁布实施。这项法规的实施,对乡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引导作用。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8 9: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