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规范农村市场经济主体及经营行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规范农村市场经济主体及经营行为依法规范农村市场经济主体及经营行为,是地方农经立法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方面已制定的法规、决议有5件,即: 《河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 (1993年11月9日通过),《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1994年12月22日通过),《河北省乡村股份合作企业条例(试行)》 (1995年11月15日通过),《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 (1996年6月21日通过),《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决议》 (1991年6月8日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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