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 退伍军人安置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 退伍军人安置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95年天津市累计接收安置复员、退伍、转业志愿兵约为24.8万人。其中农村入伍回农村的17万人,占安置人数的59.9%。这些退伍军人在民政、劳动、公安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下都得到妥善安置,为天津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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