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
近几年来,农业生产又出现“一高一低一重”的新问题,即化肥价格高,定购粮价格低,各项负担重,使农业生产费用上升,效益降低,收入减缓。全市农业生产费用率1978年为28%, 1985年为32%,1997年猛升到79%。“八五”期间,粮食综合价格(含价外补贴)上涨33.5%,同期化肥价格上涨67%,工农业剪刀差进一步扩大,“一高一低”使农民利益流失很大。为保护农民积极性,从1985年起,玉溪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价格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的护农利农政策,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粮食、烤烟、甘蔗、生猪等主要农产品实行价外补贴,用卷烟利润补贴部分烤烟用肥涨价因素。1997年全市财政和红塔集团投入价格补贴资金达5.7亿元,农民人均348元,对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很大作用。
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玉溪市通过三次完善生产责任制,两次社会主义教育,逐步把农民负担降下来。1997年全市农民负担为6 799万元,人均41.2元,占纯收入的1.96%(含合同以外的临时摊派2 343万元);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1 313万个,劳均12个,农民负担长期稳定在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内。
玉溪市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见表11-1-4。
表11-1-4 玉溪市农村经济发展情况
项 目 | 单 位 | 1978年 | 1999年 | 1999年比1978年 |
农业总产值 农业产值 林业产值 牧业产值 渔业产值 粮食产量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吨 | 28 455 22 305 1 254 4 766 130 546 630 | 421 326 280 588 11 088 117 410 12 240 678 255 | +1.9倍 +1.4倍 +93.2% +4.2倍 +13.2倍 +24.1 % |
(续)
项 目 | 单 位 | 1978年 | 1999年 | 1999年比1978年 |
油料产量 烤烟产量 甘蔗产量 茶叶产量 水果产量 猪牛羊肉产量 水产品产量 财政收入 乡镇企业营业收入 农民人均纯收入 |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万元 万元 元 | 9 720 16 920 248 700 185 7 010 14 450 570 14 991 3 334 123 | 17 446 88 214 1 427 300 770 41 270 104 658 10 236 259 565 3 001 638 2 253 | +79.5% +4.2倍 +4.6倍 +3.2倍 +4.9倍 +6.2倍 +17.0倍 +16.3倍 +899.3倍 +17.3倍 |
注:农业总产值按当年价计算,增长率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