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十二)性病防治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十二)性病防治1950年以前,福建性病蔓延颇广,发病人数多。1950年以后,人民政府采取关闭妓院、清除娼妓、强化治疗等措施, 1962年全省性病基本消灭。但是,于1980年后性病威胁死灰复燃,至1987年,全省有42个县(市)出现性病病例。为了制止性病的蔓延,福建成立了由卫生、公安、司法等10多个部门参加的“性病防治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情况,制订对策。各级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建立监测点。省政府批转了《关于加强性病防治工作意见》,有力地制止了性病的蔓延。1987年2月,福建首例艾滋病人被确诊后, 省卫生厅成立了预防艾滋病领导小组,由卫生学管理、流行病学、病原学和临床等13名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加强艾滋病的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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