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作用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作用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把家庭承包这种经营方式引入集体经济,形成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农户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又坚持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必要的统一经营。这种经营体制,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四川农村普遍实行“大包干”的1984年与农村改革前的1978年相比,全省粮食总产由3 196.5万吨增加到4079.5万吨,增长27.62%;棉花总产由14.8万吨增加到15.8万吨,增长6.75%;油菜籽总产由44.2万吨增加到92.4万吨,增长109.04%;生猪年末存栏由4 263万头增加到5 670万头,增长33.0%;农业总产值由163.81亿元增加到257.79亿元,增长57.37%;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由127.1元增加到286.76元,增长125.61%,其中来自集体的由79.33元减少到13.13元,减少83.44%,而来自家庭经营的收入却由37.40元增加到244.80元,增长5.54倍。 (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作用1.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1990年与1978年相比,全省农业总产值由102.2亿元增加到638.7亿元(现价),按可比价格增长1.3倍,平均每年递增7.1%,比前29年平均增长速度高3%;农村社会总产值由189.3亿元增加到1 760.7亿元,增长8.3倍;粮食总产由2 287.8万吨增加到3 480万吨,增长51.2%;棉花总产由15.4万吨增加到97.5万吨,增长5.3倍;油料总产由95.9万吨增加到212.1万吨,增长1.2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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