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直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四)直接(自营) 出口 新中国成立初期, 江西省没有直接出口业务, 出口商品全部调拨省外口岸出口。1951—1952年, 江西粮食部门按国家计划提供4589.5万千克大米出口, 其中: 1951年对前苏联出口大米728万千克; 1952年支援朝鲜大米1860.5万千克, 并对印度出口大米830万千克, 对捷克出口大米670万千克, 对斯里兰卡出口大米501万千克。1957年, 江西开始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国家协议项下的出口合同, 直接经营钨砂和柑橘、冻猪肉等少量农副产品出口前苏联、越南、朝鲜及东欧等国家, 当年出口收汇3 199万卢布。1963年开始, 对港澳地区直接出口部分鲜活商品, 当年完成出口收汇197万美元, 1965年为404万美元, 1966年达到668万美元。1967—1969年, 年均出口693万美元。1970年增加部分商品直接出口业务, 当年完成512万卢布、1197万美元。1973年, 外贸机构逐步恢复, 直接出口业务随之不断扩大。1975年, 全省直接出口3 719万美元, 其中: 粮油食品2 530万美元、土畜产品33万美元, 占全省直接出口总值的68.9% 。1977—1979年,全省直接出口农副产品分别为2 239万美元、2 617万美元和3 167万美元, 分别占当年全省直接出口总值的47.4%、51.4%和37%。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