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调整阶段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四)调整阶段1961—1965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安徽采取了保护森林资源措施,年木材生产任务由50万立方米调减到35万立方米,采育失调的状况明显好转,乱砍滥伐现象逐渐得到制止。林业建设确立了“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造管并举,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的生产方针,制订了一系列扶植林业发展的政策,国家对出售木材、毛竹、松脂等林产品给予粮食、化肥等奖售,发放长期无息贷款,较好地调动了群众营造林积极性。这一时期,全省共完成人工造林244千公顷,四旁植树4.45亿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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