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分损益十八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三分损益十八律分类:【传统文化】 南宋蔡元定创制的律制。即在十二正律外加用六个变律而构成的一种乐律系统。按中国传统的三分损益法可产生十二律,是为一种不平均律,其半音程有大一律(大半音)与小一律(小半音)之别。用国际通用的音分值衡量,若平均律半音音程为100音分,则大一律有114音分,小一律仅90音分;由两个半音音程合成的全音音程就可有大全音(228音分)、中全音(204音分)、小全音(180音分)三种。若仅用这十二个半音构成十二个七声音阶,其各音间的音程关系就不能互相统一。为解决转调时音阶形式的统一问题,蔡元定主张在用三分损益法求得十二个半音之后,再用同样的方法继续计算下去,直至得到十八个半音为止,故称“十八律”。其名称与次序如下: 变 变 变 林林夷 南南无 应应 钟钟则 吕吕射 钟钟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