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分类:【传统文化】 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形成于秦,持续至清末,共两千余年。自战国以来,随着地主经济的发展和世卿世禄制的破坏,各诸侯国国君的权势日渐增大。他们起用有才智的士人和在战争中立下功勋的武士为官,以巩固自己的权威,并实行郡县之制,逐步扩大自己的统治范围。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通过大规模的兼并战争,终于消灭了齐、楚、燕、韩、赵、魏等国而建立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国家。为了对这个新建的国家进行有效统治,他实行了一整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嬴政统一全国后,自以为功绩和威德超过历史传说中的三皇五帝,因此,他不能用王的称号,而须用皇与帝这两个名号合起来作为自己的新称号。并亲自规定了皇帝制度:皇帝之命为“制”、令为“诰”,皇帝自称曰“朕”。皇帝之下设丞相,承天子之命,督率百官,执行政务。又以国尉掌管武官的考课赏罚,使文武分职,而总之于皇帝。此外又置御史大夫监察百官,作为天子的耳目。文武百官都对皇帝负责。这就造成了皇帝大权独揽的形势。以至于“丞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史记?秦始皇本纪》)。在地方则全面推行郡县制。郡县制的推行是封建专制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基石。秦始皇兼并六国、统一天下后,丞相王绾、博士淳于越建议实行分封制,把王室诸子封到东方初定的燕、齐、楚等地以资镇抚。而廷尉李斯则竭力反对,认为周代所分封的诸侯国不但未能共辅周代,反而“相攻击如仇雠”,“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因此,他主张推行郡县制,通过派至地方的各级官吏的管理,把天下万民置于皇帝的直接统治之下,这才是“安宁之术”。经过辩论,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把天下分为三十六郡,郡设郡守等官职;郡下设县,有县令等官吏。秦代的这种皇权与郡县制相结合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为此后历代封建王朝所仿效,并得到进一步发展。为了维护皇帝的最高权威,西汉武帝以后,皇帝开始引用近臣以削弱相权,初以尚书代丞相,继则以中书代尚书,最后更借门下以分中书之权,终于形成了隋唐的三省制度。三省制度实将宰相一人拥有的权力划分成了三部分,并使三者互相牵制。到宋代,宰相处理庶政,须事先以割子请旨,得旨后退而拟具体办法,然后再送皇帝审查,无违误之处,方可施行。明、清两代皇权专制极端发展,朱元璋杀胡惟庸后,废除了宰相,大小政务全由皇帝一人独揽。成祖后,建立了一整套宦官特务组织,使专制皇权达到顶峰。在地方,秦郡县制也沿置下来。汉魏南北朝行州郡县三级制,唐实行镇州县三级制,宋为路府县三级制,而元明清则行行省制,元为省路府县四级,明清则为省府县三级。地方各级官吏都必须听命于中央,最后服从于皇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影响深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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