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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世居民族的族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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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世居民族的族称

分类:【地域文化】

由于台湾省世居民族只有自己的语言而没有文字,据汉文和其他文字的记载,在历史上曾有过不同的他称。现分述如下:

(一)山夷或夷州民。三国孙吴丹阳太守沈莹所著《临海水土异物志》一书,是目前所知并能确证是记载有台湾历史的最早著作。由于沈莹的著作早已散佚,我们只能就《后汉书》、《太平御览》等古籍摘引的有关内容来分析。《后汉书?东夷列传》李善注所引,仅称为“夷”;《太平御览》卷七百八十所录夷州事,一称“山夷”,一称“夷州民”。而卷三百六十八又称“夷州人”。沈莹可能已认识到,“山夷”或“夷州民”内部存在的差别,因而记明:“此夷各号为王,分划土地人民,各自别异。”

这里所说的“王”,当然不是阶级社会的统治者一类的角色。他只能是氏族部落的头人或首领,也可能是军事民主制时期的军事指挥官。换句话说,沈莹既指明当时夷州人还在使用磨制的石斧、石刀和鹿角矛为生产工具或武器,

又说他们“各号为王”“各自别异”,那么,山夷或夷州民、夷州人,只是当时台湾世居民族的统称而不是一个单一民族的名称是再明白不过的了。

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原动荡,很难顾及沿海岛屿,因此,对台湾之事极少记载。只有南朝刘宋孙诜著《临海记》,有“夷州在郡三十里,众夷所居。”

他说的“众夷”,当然也是对台湾世居民族的统称。

(二)流求人与毗舍邪人。隋唐至宋元时期,仍沿用过去以台湾当时的名称来指称台湾岛上的世居民族的办法,随着当时人改称台湾为流求而称他们为“流求人”。《隋书》卷八十一记载,大业三年(607年),六年(610年),隋炀帝分别派朱宽、陈棱等入海求访异俗,到流求(即今台湾)。因此,称他们为“流求人”。不过,当日本使者小野妹子看到朱宽从流求带回的“布甲”时,说:“此夷邪久国人所用也。”

据学者们研究,“夷邪久”是“流求”的同音异译。

流求二字因是译音,故史籍中有不同的写法,唐张?《朝野佥载》作留仇,注云即后流虬国;宋乐史《太平寰宇记》作幽求;元汪大渊《岛夷志略》作琉球,《元史》又写作?求,等等。字虽不同,但均采取台湾当时地名后缀人字来指称其世居民族的用法是一致的。

南宋提举福建路市舶赵汝适在他的《诸蕃志》中,已记有流求之旁有毗舍耶、淡马颜等,并以专条记述了毗舍邪人来大陆寻找铁器之事(卷上)。毗舍邪人见于汉文记载,首推南宋楼钥《攻?集》卷八十八《汪大猷行状》,“行状”称毗舍邪人“黥涅不辨”,即是说,他们有黥面文身的习俗。淡马颜即今红头屿,因盛产兰草而别称兰屿。

隋代,史籍中已有关于流求不同地区有不同丧葬习俗的记载。如《隋书》说流求人有吊丧、浴尸、以布缠尸、居丧的习俗;而其南境“风俗少异,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

对于尸体处理、丧葬习俗的异同,民族学家们大都认为,这是区别不同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同时说明,在隋代和宋代的人看来,台湾岛上的居民并不是同一民族。

(三)东番夷、淡水夷、土番。明万历、崇祯年间,福建连江人陈第和莆田人周婴分别撰写了《东番记》文与赋。陈文收入沈有容辑《闽海赠言》,周赋载于其文集《远游篇》中。他们称台湾本岛中南部的居民为“东番夷人”。周婴别称北部居民为“淡水夷”。

周婴所记述的,并不是今天所说的“高山族”,而是已经失去其固有文化特点的“平埔族”中的一部分。

1662年,民族英雄郑成功驱逐荷兰侵略者,收复台湾。当时文献除明确记载肖垄、麻豆等社名外,概称当地世居民族为“土番”或“土民”。杨英《从征实录》称:“各近社土番头目俱来迎附”;郑成功巡视新港、目加溜湾等四社时,“土民男妇壶浆”。在郑成功发布的文告中,常有“不准混侵土民及百姓现耕物业”等规定。

(四)熟番、化番、生番;高山番、平埔番。在清代关于台湾省的早期文献中,曾沿用过明代使用的土番这个称呼。如郁永河《裨海纪游》说:“台之民土著者为土番”(卷上)。又有“东番”、“西番”、“野番”和“傀儡番”等不同称呼。郁氏所称的“西番”是指居住在本岛西部沿海平原的“番人”。这与明代所说的东番概念不同。居住在两者之间、中央山脉一带的称“野番”(卷下)。按他们所说的,西番主要指后来的“平埔族”,东番、野番、傀儡番则指“高山族”的一部分。郁永河是清代第一个接触台湾西部海岸世居民族的学者。他通过自己的观察和听到的传闻,对台湾世居民族作了初步的分类。他说:“番有土番,野番之别”(卷下)。

继郁永河之后,对台湾世居民族进行较为深入研究,进行详细分类的是黄叔?。他在所著《番俗六考》(《台海使槎录》卷五至七)、《番俗杂记》(同上书卷八)中,总称“诸番乃土著之民”或“土番”。详分为北路“诸罗番”一至十;南路“凤山番”一,之二为“傀儡番”,之三为“?矫十八社”,以及“卑兰觅”,“生番”、“熟番”。他在《番俗六考》小序中特别指明:“番社不一,俗尚各殊,比而同之不可也。”黄叔?对台湾世居民族的研究,被民族学家卫惠林尊之为“早期国人研究台湾土著民族的权威著作”;

李亦园也指出:《番俗六考》中的诸罗番五至七和南路凤山的傀儡番及?

,相当于“高山族”;诸罗番一为西拉雅族,九为道卡斯族,十为凯达加兰族。“黄氏在三百年前即有此卓见,实为吾人所钦佩。”

清朝台湾地方政府官员,在他们主持编纂的台湾府、县志中,基本上沿用了黄叔?所使用的称谓和分类。不同的是,还根据是否隶于政府户籍,是否纳税,汉化程度深浅,居住环境和地理方位,给予不同的称谓。有时称谓所指的对象是相同的,有的则相互交叉。如以归化与否为“熟番”、“生番”,依汉化深浅分为“土番”、“野番”。汉族群众根据方位,分为“平埔番”(居于平地之土著)和“山番”(居于山地之土著)。但也有例外,居住于东部纵谷平原的阿美族,不得称“熟番”;居于山地虽已归化,但还没有完全汉化的则称为“化番”,如“水沙连化番”。

(五)外国人使用的称谓――“福摩萨人”。“福摩萨土著”、“蕃族”、“高砂族”等。1590年,葡萄牙航海者经过台湾海峡,因见台湾岛山川秀丽,遂称之为“伊哈?福摩萨”(Ilha Formosa),意为“美丽之岛”。因此,西方人称台湾世居民族为“福摩萨人”或“福摩萨土番”(Formosan Aborigines)。

日本统治阶级采取劝诱、传教,以至武力侵犯等手段,企图侵占台湾。有股日本海盗(通称“倭寇”)曾到过台湾西南部高雄一带,以这里的白沙青松等景观,与日本播州滨海之地“高砂”相似,遂称台湾为“高砂”或“高山国”。另一说“高砂”是一个台湾世居民族社名的译音。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清朝政府将台湾割让给日本。日本当局与学者,遂称台湾世居民族为“高砂族”。以后,也统称为“蕃族”。这些称呼当然不会被台湾世居民族人民所接受。

在日本侵占台湾的50年间,“台湾总督府”曾组织“学者”进行调查,在有关调查报告和研究论文中,又把台湾世居民族分为“熟蕃”和“生蕃”或“山蕃”和“平地蕃”,“高山蕃”和“平埔蕃”。在“高山蕃”与“平埔蕃”之内,又分为若干族。

(六)台湾世居民族自己或相互间使用的称谓――阿美、班遮、泰雅、排湾、鲁凯、卑南、布农、邹、邵、雅美、赛夏、噶玛兰、凯达格兰、巴宰,等等。台湾世居民族使用的以上自称或他称,以及他们对于不同他称的认识是不相同的。依据台湾省学者的研究,大致如下:

阿美:自称“班查”(Panytsa,或译作“班遮”、“邦则”),含有“人”或“同族人”之意。这个自称并不通行。“阿美”是原先住在该族南部的卑南族人对他们的称呼,意为“北方”,即居住在北方的人。阿美人“大多具有进取向上之心,甚至不愿被人称为‘山地同胞’或‘平地山胞’,也不愿被人称为‘高山族’或‘山地族’,只喜欢被人称为‘阿美族’,可见其独特的心理”。

泰雅:自称“泰雅”,即“人”。“真人”或“同族人”的意思。

排湾:“排湾”原为该族传说中在大武山的发祥地之名,后来定为本族族名。

布农:自称,含有“人”的意思。

卑南:有两个自称。一为“卑南”,可能是由古老的地名而来的族称;一为“巴那巴那扬”。这一称呼的含义,有的说是自称,指他们祖先的发祥地;有的认为是他称,又有两种不同解释:一说是阿美人称他们为“客人”之意;另一说是排湾人称他们为“他族人”。

雅美:自称“陶”或“陶陶”(Tau或TauTau),即“人”或“我们”的意思。但这个自称并不通用。

“雅美”是他称,亦有两义:一是菲律宾的巴坦群岛上的居民,称“北风”或“北风吹来的方向”为“阿密―安”(ami―an)或“阿密―黑”(ami―han);又称雅美人居住的兰屿等北方岛屿为“依―阿密”(I―ami)。雅美之称或由此而来。

陈国钧认为,雅美“乃日本人所命名,其含义是黑暗,显有侮蔑之意”。

鲁凯:一说为自称,“鲁凯”是“寒冷高山上的原始住民”。

一说这是日本人对他们的称呼。该族自称“萨利盛”(Tsarisen),义为“居住山地的人”。这是本族人相对于居住在西部平野的他族人而使用的自称。

邹:原称“朱欧”,自称,“人”的意思。

邹是朱欧的切音。或译作“曹”。

赛夏:其义不明,也不知是自称还是他称。

此外,还有平埔族。“平埔”意为平地。是汉族对于居住在平原地带的世居民族的称呼。

或说“输赋应徭者名曰平埔土番”。

所谓平埔族仍是一个统称。其中有一支称为“噶玛兰”,拟其读音为“ka―val―an”。“ka”为接头语,“an”为接尾语即为“处”之义。噶玛兰之加礼宛社称平地为val―an,故“val”有平地之义。换言之,噶玛兰就是平埔族。

然而,在“平埔族”这一统称之下,除噶玛兰外,还有凯达格兰、雷郎、道卡斯、巴宰、巴布拉、拍布萨(即猫雾?)、洪安雅、西拉雅、邵等,其含义未能考见。据说:对于“平埔族”这一他称,他们不喜欢。在1932~1933年间,曾有“欲更改这称号为‘东宁族’之运动”。

(11)

(七)“高山族”名称的由来与实际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作为民族学研究内容之一的族称问题,本来应遵循名从主人的原则,遗憾的是,“高山族”这个名称不是这样产生的。著名民族学家卫惠林说:“抗战胜利、台湾收复之后,大体上还是根据日本人的分类,把台湾土著概称为高山族或山地同胞。用高山族这个称呼,我始终是不大同意的,因为我知道这个(名称的)来历。把高砂的砂改为山,这个改称最初是新闻报纸翻译的,后来官方也使用这个称呼。以后通俗地把台湾土著一概称为山地山胞。……在平地的,称为平地山胞。我觉得这些称呼都不妥当。1936年我到台湾,在通志馆主持民族志的修纂工作。利用修通志的机会,对台湾土著民族开始作调查,我把台湾土著称为台湾土著族。”

卫惠林明确指出了“高山族”这个名称是从日本人称“高砂族”一名中改个字后得来的;其次,他认为称高山族、山地山胞和平地山胞都不妥。这个意见很对,称“山胞”实际是不承认他们是不同于汉族的族群。至于他称为“土著族”,也不很妥当。因为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世居民族,都可以称为“土著族”。如美洲各国的印第安人,大家都称为“土著族”,他们之间的界限就不存在了,岂不是成了一个民族?再者,汉族在中国也是土著民族,如果也称“土著族”,那末,汉族和中国境内其他许多“土著族”又如何区分呢?再如,1982年7月,在加拿大里贾纳市召开了一次“第一民族世界大会”(World Assembly of First Nations),来自世界各地的土著民族代表2600多人汇集一堂。

这里的“第一民族”,也就是先住民或土著的意思,显然是带有政治色彩的各国少数民族的泛称,而不能认为这2600多名代表是一个民族。可见,土著、原住民、第一民族、世居民族只能作为泛称,而不能作为某个单一民族的族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50年代曾进行过民族识别调查。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38个少数民族(现为55个)中,“高山族”是其中之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论是学术研究或新闻媒介的宣传报道,均统一使用这一族称。后来,随着海峡两岸学术、人员交流的开展,除使用“高山族”这个法定的称呼外,“广义的高山族”、“狭义的高山族”、“台湾土著”、“山胞”、“平埔族”、“鲁凯族”、“排湾族”、“雅美族”、“邵族”、“噶玛兰族”、“巴则海族”

等称呼,也见于学术著作或报刊之上。这不仅突破了法定族称的界限,而且也给人以这样的感觉:台湾省的世居民族,并不是单一民族,而是有若干个民族。因为,不是专门从事相关学科研究的读者,很难知道鲁凯、排湾、雅美等族包含在“高山族”之内,而噶玛兰、巴则海又是通常所说的平埔族的一部分。

第三,1989年以来,台湾省的世居少数民族人士,已分批组团或个别到大陆来考察或参观访问,或参加文艺、体育表演、竞赛等。他们都分别向主管民族事务的部门和有关人士,提出了要为台湾少数民族正名的问题。他们不认同“高山族”或“平埔族”这个族称。在台湾岛内,有些知识分子和知名人士在从事“原住民运动”,为争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斗争。他们对台湾当局使用的“山胞”、“高山族”等称呼也不认同。主要由青年知识分子组成的“台湾原住民族权利促进会”,其活动内容之一就是“正名运动”,要求台湾当局和社会各界以“原住民”代替山胞、山地人、番仔、高山族等传统称呼。

他们认为,“高山族”一词不符合实际。因为原住民目前并非都居住于高山上,有1/2以上的原住民居住在平地上。

对于“原住民”这个族称,虽然从1984年“台湾原住民族权利促进会”成立时被采用了,但他们认为“也许并不是最好的名称”;

又说:“姑不论这个称呼是否符合人类学者的标准或者是不是被大家完全接受,重要的是这个称呼是我们少数民族为自己取的称呼”,“请政府和优势民族尊重我们的意愿,让台湾的少数民族有选择对自己称呼的权利”。

关于台湾世居民族的族称,已从古至今罗列在上边。这些名称并不包括同音异写的那一部分,因为这与本文所要论述的问题无关,即这个名称是否符合民族学规范,是否符合实际(他们是单一民族还是若干不同民族的统称)。这些名称的歧义,名不符实,使用混乱和不被台湾世居民族所承认等情况,要求我们正视这个问题,认真地研究并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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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19 16: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