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现有农业管理机构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现有农业管理机构1992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置农业行政管理机构14个,调研机构一个。即中共自治区委农村政策研究室、自治区农业委员会(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农业厅、林业厅、水利电力厅、乡镇企业局、水产局、畜牧局、农垦局、农机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气象局、华侨企业管理局、农业区划办、扶贫办。调研机构:自治区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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