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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丧葬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丧葬

分类:【文化精萃】

犹太教关于教徒丧葬的规定。按犹太教思想,死亡并非个人的消灭,而是他开始过生命的另一页。因此,犹太教徒对死亡往往处之泰然。由于信仰灵魂不灭和身体复活,特别重视墓地。流亡的以色列人,死后要归入犹太人公墓。人临死前,通常请老年修道士代为诵经、认罪。人死后,长子或最近的至亲为死者阖眼。然后将死者抬到地上仰卧,脚朝房门,用黑袍覆盖,头旁点燃蜡烛,由家属陪伴。死人至多停放一夜,尽快埋葬。入殓前,须净身,涂香料,以白麻布缠绕,放入棺内,抬往墓地安葬。悼念死者应适度,如果过份,就是对神缺乏信心。

丧葬是人生礼仪的终结。当一个人走完人生旅途,最终告别社会时,亲戚友人要哀悼、纪念、评价亡人,寄托哀思。丧葬包括殓殡葬拜诵哭泣等一系列的仪礼。在程序上汉族地区有小殓、大殓、报庙、殡、引发、葬、祭七、守灵三年等;丧礼器具有丧葬玉、哭丧棒、丧盆、招魂幡、纸钱、纸马、供花等;丧式有土葬、火葬、水葬、天葬、风葬、塔葬、悬棺葬等多种。另外关于丧服、超度亡灵、哭丧、送葬都有诸多的形式与规定。

原始社会初期,人们并不掩埋同类的尸体,而是弃之荒野。《易? 系辞》:“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孟子说:“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在万物有灵观念的作用下,人们认为死者也有灵魂,并把死者的灵魂称作鬼魂。人们把因意外事故而夭折者称为死,即其生命彻底完结;而对那些正常死亡者,则认为他们的生命并没有死,而是转化成为另一种形式,变成了祖先。而祖先又具有种源的意义,就像一粒成熟的种子,它既是生命的终点,又是生命的起点。人的生命是一个圆形的循环过程,人们对死者祖先的崇拜,也就是对生存、繁殖的崇拜。从这一角度,可以说丧葬礼仪是中国人的生命观、生殖崇拜的体现。考古发掘证明,早在1.8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早期状态的山顶洞人已把自己居住的山洞的深处用作公共墓室。其尸体上及周围撒有红色的赤铁矿粉屑,正是人们生命循环观念的体现。人们认为人的生命从母体的大洪(红)水中诞生,死后还回到红色中去,回到诞生的处所去。在距今7 000~5 000年母系氏族社会繁荣时期的黄河流域仰韶文化遗址中,发掘了2 000多座墓葬,其中大多数是土坑葬。这些葬坑都距居住区不远,是公共墓葬。死者的头都朝同一方向,这也许是人们心目中鬼魂应飞升的方向。对于夭折的人则以瓦罐等盛放尸体,盖上留有供其鬼魂出入的孔,将他们埋于住房附近,不得进公共墓地。因为夭折者不能成为祖先,不具备作为氏族种源的资格。到了原始社会末期,土坑葬已遍及黄河流域、东南沿海及东北广大地区。与父系社会相适应,出现了 一男一女或 一男多女的合葬现象。黄帝至夏商时的丧葬已出现了棺椁椁,《礼记?檀弓上》中就有有虞氏瓦棺,夏后氏椁周,殷人棺椁的记载。这一时期还对冢墓的尺寸进行了规定:商汤之冢“方各十步,高七尺”(《史记 ?殷本纪》)。

周代是丧葬礼仪的成熟期。《中国风俗史》有:“丧葬之礼节,皆整顿于周。由贵贱亲疏,而有种种差别。其中情之厚,世界所未见也。周公立制,节目详备,哭泣擗踊皆有法。”人死则必先复。这是为死者招魂的仪式。招魂时由复者拿着死者的衣服,一手执领,一手执腰,面向幽冥世界所在的北方,高叫死者的名字,叫他的灵魂回来。这样反复多次,再由另一个人接过衣服给死者穿上。这 一仪式表示为挽回死者的生命而作最后一次努力。招魂之后是为死者沐浴,修剪头发、指甲,以示洁净反本。含饭是在死者口中塞上珠、玉、米、贝等物。周代典制规定,天子饭黍含玉,诸侯饭粱含璧,大夫饭稷含珠,大子之士饭粱含贝,诸侯之士饭稻含贝。人死后第二大,正式穿着入棺的寿衣,称为小殓。诸侯五日小殓,天子七日小殓,小殓之时,死者的近亲抚尸擗踊(捶胸顿脚)痛哭,表示极度悲痛。小殓过一天,举行入棺仪式称大殓。大殓礼毕,称既殡。周代丧礼关于居丧守丧的规定是:上自天子下至庶人,无贵贱上下之别,凡父母君师之丧,皆以3年为定例。父母之丧叫制丧,君之丧叫方丧,师之丧叫心丧。丧服则由亲疏论其差异,首先父母之丧著斩?之服25月,谓之3年之丧,实际上是两周年加上第三周年的头一个月。斩?裳是苴?即粗麻编的带子两根,一根系在腰上,一根系在头上以围发束冠;杖则是后世称的哭丧棒,只有孝子用杖;冠绳缨指以麻绳为缨的丧冠,冠身也用粗麻制成;营屦,是用营草编成的草鞋,粗陋而不作修饰。斩?裳用最粗的生麻布制作,都不缝边,用以表示哀痛之深。3年丧期中,饮食也有限制。据《礼记?间传》记载,首先绝食3天,到既殡以后才喝一点粥。1年以后可以食菜果,2年以后可以用酱醋调味,丧期满才能饮酒食肉。其次,祖父母、伯叔父母、昆弟之丧,着齐?之服13月,谓之期丧。齐?也是麻制丧服,较之斩?所用麻布稍细,衣服的边缝齐。第三是从父昆弟之丧,着大功之服9月。丧服为布制。第四是再从昆弟、外祖父母之丧着小功之服5月,丧服为白麻布。第五是三从昆弟之丧着缌麻之服3月。这是最轻的一种丧服,用最细的麻布制成。除父母之丧外,王崩,群臣诸侯皆居丧3年,嗣王不亲政,谓之谅?,百官皆听于冢宰。诸侯死也如此。周代丧礼的差别是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殡,五月葬;大夫三日殡,三月葬(图416)。

两汉时期,丧葬礼仪发生了一些变化。首先是服丧三年已经极其少见,不论是为父母还是为诸侯天子,人们都不再遵守三年服丧的旧制,汉代没有明确制定服丧的规定,一切听凭个人自己的安排,政府不提倡也不禁止。第二个特征是文化渗入到丧葬当中,礼仪的成份减弱。出现了挽歌、行状、碑文、墓志铭。还出现了为坟葬相地吉凶的堪舆。随着宗法制的实行,宗族祭祀的兴盛,出现了墓上种柏与作祠堂。?间之祭起于周人,而汉人尚墓祭。汉人以宗庙之礼,移于陵墓。大臣到陵墓告事于先王之灵,官吏到祠堂会宗族故人,有大官供奉帝王,又有帝王为臣子祭祀的。人情所趋,形成风气。两汉时期的丧葬气氛是自由的,不像周代丧礼气氛紧张,要求刻板。通过丧葬也可以体会到两汉时期的开放精神。

魏晋南北朝时期,轻视礼法,丧期不废乐,不禁酒肉,甚至可以国恤宴饮。这一时期出现了停丧不葬之俗和迁葬之俗。迷信也很盛行,认为活人有病是死人作祟,要开冢剖棺洗枯骨,名曰除祟。这一时期厚葬之俗最盛。相墓术很盛行,出现了相墓大师郭璞及其著作《葬经》。《晋书?郭璞传》称郭璞葬母于暨阳,离水有百步,其后果沙涨数十里。晋明帝曾微服观看以郭璞《葬经》为宗旨修建的陵墓。《晋书?周本传》载陶渊明听老父之言,葬其父于牛眠之地,终于成为三公。《南史?齐刘后传》、《南史?荀伯玉传》等对孔恭、高灵文及富阳人唐寓之祖父之相墓,也都有记载。此时的相墓术引发出了种种迷信的说法,更被后世附会,以为穷达寿夭,都是卜葬的结果,于是为了趋吉避凶,有长久淹泡尸体不葬的,有葬后认为不利再卜葬迁墓的。

宋代丧礼尽废。士大夫居丧,食肉饮酒与平日一样,也没有人见怪,甚至丧礼中必有一项是寿宴,服丧者以大吃大喝祭祀死者,有的以娱尸以乐,有的乘丧即嫁娶。当时信佛,凡有丧事无不供佛饭僧,说是为死者减罪资福,使升天堂,不这样就会下地狱,受?、烧、舂、磨之苦。丧事必请和尚设堂唱经,超度亡灵。宋代丧祭用纸钱。纸钱起源于汉代埋瘗钱,南齐东昏侯始实行之。唐玄宗时,王?为祠祭使祈祷,或焚纸钱。五代以来,寒食节野外祭奠都用纸钱,到宋代,纸钱已盛行于民间。火葬之俗,宋代最盛。明代,火葬更加普及。

中国丧葬礼仪还包括埋葬制度。春秋时已出现了土丘坟。《礼记?檀弓上》记载了孔子曾见过四种形状不同的土丘坟:有的坟头呈四方形高高隆起;有的坟头狭长,陡峭而上平;有的宽广低矮,有的薄而长,孔子为其父母合葬修的坟头有四尺高,孔子死后,葬地也起坟堆。土丘坟一经出现便流传很快,并且人们还在坟头上种树,以作为标志,象征死者生命的再生。秦汉以后,则无墓不坟了。坟墓等级分明,官位越高,墓地越大,坟头越高。帝王坟墓规模最大,称为“陵”或“山陵”。最早称陵的是战国初期赵肃侯的寿陵,秦代从惠文王起,诸王葬地都取某陵。秦始皇陵在今陕西临潼,原名郦山,前后修建40年,曾征发70多万人从事这一浩大的工程。经过2 000多年的风雨沧桑,现在还有64.9米高。土丘坟的形状从战国时起以方形为贵。自秦始皇陵直至宋代的帝陵,多是在墓室上划出一正方形或长方形的基址,然后层层夯筑黄土,下大上小,直到一定的高度,封土堆的顶部仍呈正或长方形的平面。整个坟丘像是一个被截去顶部的方锥体。明代开始,帝王坟丘改成圆顶。其上满栽树木,以求郁郁葱葱。

墓式的发展,如今汉族大都实行火葬,少数实行土葬。少数民族则因信仰不同,实行着各种不同形式的墓式。

中国的藏族实行天葬,又称“鸟葬”。即将尸体支解、剁碎,拌以酥油、粑,撒喂飞禽,当骨肉食尽之时,就是死者的灵魂“升天”了。此俗沿续至今。土族、普米族、怒族、羌族、拉祜族、裕固族、?族等也行此俗,只是具体葬法不同。

风葬流行于鄂伦春族与鄂温克族。人死以棺木盛尸,或以柳条树皮裹尸,择树为桩,架棺或尸于其上,任风雨侵蚀,使其速朽,认为这样可以使死者化为天上的星辰,庇佑后人。此外,基诺族在处理正常死亡的人时,也用风葬。

拾骨葬是壮族的主要葬式。人死后入棺浅埋,三五年后开棺,去骨上腐肉,按坐姿置于陶瓮中,以朱砂洒于骨上,瓮盖内书死者姓名,生卒年月,然后埋入家族坟地。拾骨时,以被单罩于棺椁之上,谓鬼畏光,恐其逃遁,由拾骨老人将骨殖入骨甏。

悬棺葬是云贵川的少数民族中普遍流行的葬式。人死入殓后,悬棺于岩壁之上或崖洞内,即在陡峭的山崖上凿洞插桩,置棺其上,或寻找天然岩洞、崖缝,置棺其间,低则20余尺,高达100余尺。

屈肢蹲葬流行于永宁纳西族、广西瑶族、土家族的葬式。葬法是骨殖呈人蹲坐姿势,头略前倾,腰稍弓,两臂垂交于胸前,呈抱膝状,双足弯曲呈蹲式。

以上所举少数民族的葬式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他们都相信有鬼魂的存在。不同的葬式,基于他们对鬼魂的不同认识,采用不同的葬式处置鬼魂。汉族的火化表明,人们大都已不相信鬼魂的存在了。由此可见,在同一历史时期,汉族和少数民族对葬式与丧俗观念呈现出时间上的差别。即汉族已进化,而少数民族的观念则仍停留在古代,如屈肢蹲葬是新石器时期就出现了的葬式。悬棺葬在三国时沈莹的《临海水土异物志》中即有记载:“仍悬著高山岩石之间,不埋土中作冢墩也。”据研究者认为,悬棺葬自春秋时已出现,有的少数民族延袭至今。这也是当今中国丧葬的主要特点。

丧葬是传统礼仪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礼仪之一。自其诞生便与祖先崇拜结合在一起,“肩负”着礼教的重任,以葬式、丧礼、丧制替儒家宣扬孝道。丧葬又是鬼灵观念的产物,对后世迷信的产生起了重要作用。

生死乃自然规律。在人类社会中,人从降生那天起,到生命完结,他的每一个活动,每一个事件,都受着一定文化模式及信仰的影响。就生与死这两大事件来说,在体现人类的文化模式和信仰方面,似乎“死”要体现得更充分些。

我们知道,佛教的基本教义是因果报应。它不但讲一个人今生今世所做的一切会在今生今世得到报应,即现报。而且更将因果报应扩展为三世因果,并在三世因果的基础上建立起轮回学说,肯定了有一个可以主宰此生彼生的主体,即灵魂的存在。

佛教讲人生是苦,并认为已经挖出了苦的“根源”,找到了解决苦的“办法”,指明了乐的“目标”,这就是“苦集灭道”四谛,所追求的最高目的是“灭”。所以佛教的一切理论与实践活动,最终都是为了这个“灭”,为了能解脱生死。

佛教的丧葬文化是佛教对“死”的态度的具体写照。它不仅受强大信仰支柱的支撑,同时还受民俗的影响。由于历史朝代不同、民族习惯不同、地区不同,佛教丧葬文化也显示出了它的灵活性。下面我们简单介绍汉族比较讲究一些的丧葬仪礼。

又放光明名见佛,彼光觉悟命终者。

念佛三昧必见佛,命终之后生佛前。

见彼命终劝念佛,又示尊像令瞻敬。

又复劝令归依佛,因是得成明净光。

这是《华严经》中的一段话,也是僧人、居士在临终时应做的事情。

如果僧人病危,负责照顾他(她)的人便手执经卷,告诉病者经的名字,将佛像对着病者的眼睛,让他(她)观瞻,还给病者念经或称佛名号。佛教认为此时不可同病者闲谈日常琐事,否则会妨碍病危者往生佛国。

病僧圆寂后,不能马上料理后事,要等待燃尽一支香的时间方可进行,其遗物需封存交专人看管。要请首座来主理丧事。如果是一般僧人,可随宜而行,无劳僧众;如果亡者是位高僧大德,就要隆重荐悼(或遵遗嘱)。

在荐悼亡僧之后,需为其洗浴净发,穿上洗净的旧衣服,外面搭他生前的七衣,上面露顶,下面赤脚,把念珠挂在亡者的手上,坐具(即卧具)叠好放在脚前边。这些料理完毕以后,再做个简单的佛事后就可封棺了(这时的佛事可由主持或班首带领嗣法小辈跪做)。

封棺后,鸣钟集众,举佛事。维那念诵:“冥权妙密,示化迹于人天。至性圆明,契玄机于佛祖。恭惟:某某和尚皓然智月,光收万顷之波。允矣悲心,式副十方之感。瞻颜无地披志有归。是集真徒赞扬圣号,为如上缘。”念完清净法身毗卢遮那佛后,举腔《大悲咒》,回向。再举《楞严咒》,再回向。

入棺三日后即移于法堂。在法堂挂遗像、摆设供器。嗣法小师日夜守棺。棺停三七日,可以火化入塔。当然在停棺期内,亡僧的法眷、道友要来悼亡,其他僧还要举佛事活动。

在火葬亡僧的前一天下午,客堂要挂牌告知大众。次日(即火葬当日),早粥二声叫板后(叫板是召集僧众的法器),鸣大鼓三下,集众于棺前诵《弥陀经》一卷,乃至上供、说法毕、唱赞已,维那言道:“欲举灵棺赴荼毗(即火葬)之盛礼,仰凭大众诵弥陀之洪名,用表寸忱。上资觉路。大众念佛,送至化坛(即火葬地)。”说完,率众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等。一边念一边抬棺去化坛。到化坛后,在将要焚烧时,要请主持说法(如果亡者是主持,则要请名德来说法),说完法后方可投火。

火葬是佛教最常见的一种葬法。在印度,除此之外还有水葬、土葬、林葬等三种葬法,但主要是火葬。佛教传入我国后,火葬扩大到民间,甚至皇室成员也有火葬的。随着历代观念与风俗的演变,火葬在我国几兴几衰。迄今,由于人们充分认识到火葬的经济、卫生、节省占地等优点,所以越来越推广开来。

火葬完毕,第二天入塔。客堂在把灵骨入塔的前一天,先挂牌告知大众,第二天早饭后听板声集于塔前,送灵骨入塔。入塔还要做佛事,佛事内容同前。

入塔后,库房执事会同两序知事、监院和尚、维那、知客等,把亡者的遗物一一处理完毕。这时,后事基本上就算办完了。余下的事情就是五七送牌位入祖堂、逢七追荐等。这样的追荐直到七七日满为止。

藏族最流行的葬俗是天葬。在西藏,当病人临终时,家人要请喇嘛来念“送气经”。待断气后,不论老少男女,皆用绳将身体系成一团,即膝嘴相连,两手交插腿中,以平日所着旧衣裹之,盛以毛袋,或披以白被,置于屋角黑暗处,燃酥油灯献祭。停尸在家时,天天要延请喇嘛念经,超荐亡灵。有的还以酥油送大、小昭寺点灯,或数十斤或百斤,量其贫富,将死者所有之物,尽出一半布施给寺院,一半变卖,作延请喇嘛念经并熬茶及一应施舍之需,即便是父子、夫妇亦不肯存留一物。停尸在家短的三五日,最长不得超过七日,在此期间,亲属朋友都要前来家中吊唁。来时带一壶酒、一条哈达、一点酥油和一把柱香;有的还带个纸包,其中包些钱,钱包上写上“慰问”的字样。哈达是献给死者,其他钱物则是赞助死者家庭的。人死以后,家人一律不梳头,不洗脸,取下一切装饰,也不能笑,不能高声说话,更不能唱歌、跳舞,为的是让死者灵魂安安静静地上天堂。

在家停尸数日后,由喇嘛择吉日用牛将尸体驮出(有钱人买一包茶,当作雇请办丧喇嘛的酬谢)。尸体驮至天葬场后,将尸体仰铺于地,喇嘛敲鼓、念经,并烧柏枝为香,柏烟升起,群鹫飞集。喇嘛念诵完毕,由参加办丧的天葬师,将尸分割给鹫。尸体被吃光而毫无剩余,则表明死者已脱离人间,升到西天佛国去了。否则,则认为死者生前罪恶大,须再请喇嘛念经超度,免入地狱。

藏族普遍实行的天葬葬俗,常不为其他民族,特别是汉族所理解。因为它不仅与汉族希冀永垂不朽的心态和深埋厚葬、树坟立碑的做法大相径庭;而且他们认为藏族是信佛的,佛家最大的禁忌是杀生;藏人虽吃牛、羊肉,但不亲手宰杀。一般人就是捉到臭虫、虱子,也不肯弄死,而是扔掉,任其自由爬行。却为何对死者的尸身采用这种天葬的方式呢? 事实上,这种葬俗,并不违背佛教的教义。我们应该看到在这种方式背后,寄托着藏民们一种极为美好的愿望,即及早使死者“升到西天”,重新转世。他们认为,既然今生已休,那么只有等来世再会了,生者最重要的事是及早使死者脱离尘世羁绊,进入来世。因此,藏族对家人之死,并不像汉族那样极度悲痛,因为他们深信死者可以再生,所以对念经、超度极为重视,在他们看来,让鹫鹰将死者的尸身全部吃掉,使其在尘世不留一点痕迹,然后,随鹫鹰飞上远天,这不失为死者早入天堂的一条最捷便的途径。而且,在佛教徒看来,人的身体只是其灵魂所依存的一个空架子,灵魂是不来的,人的死亡表明其灵魂已经脱离了肉体,所以这个肉体本身已经毫无意义了,它只是一个皮囊,留它何用。再说,以其肉体饲喂鹫鹰本身又是死者这一辈子追求成佛的最后一次豪迈之举。因将其肉体作为最后的施舍物、布施品奉献出来,供其它动物吞食,这种行为,几乎可与尸毗王“易肉贸鸽”和摩诃萨?“舍身饲虎”的精神相媲美了,既然佛陀为拯救一只鸽子的生命就可以奉献出自己的肉体,那么,他的善男信女、徒子徒孙们又何尝不可以将自己的肉体奉献给鹫鹰呢! 只要得道成佛,又有什么东西舍不得抛弃呢? 舍身乃是布施中最高的境界。

藏族盛行天葬与佛教的传入有明显的关系。西藏早期的葬俗与汉族一样也是土葬。早在本世纪40―50年代,意大利藏学家杜齐(G.Tucci)根据藏文历史文献中提供的线索,对西藏早期的土葬制度,特别是吐蕃赞普的陵墓作了考察,于1950年在罗马出版了专著《吐蕃赞普的陵墓》(The tomb of the Tibetan Kings)。近年来,我国的考古工作者经过艰苦的努力,发现在朗县、乃东、扎囊、琼结、咯扎、林周、贡觉、加查、林芝、曲松、贡噶等县都有较多的墓葬分布,特别是地处雅鲁藏布江中游,号称西藏文明发源地的雅隆河谷一带,墓葬的分布尤其普遍,随处可见洪积扇面上比比皆是的墓群。单是乃东、扎囊、琼结三县的普查结果,就发现墓群40多处,计约4000多座墓葬。这充分表明,土葬是西藏地区早先实行得相当久远的丧葬制度。但是随着佛教的传入和对西藏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渗透,印度的葬俗渐渐地影响了藏族的葬俗,后者慢慢摒弃了土葬,使土葬成为消失了近千年的历史陈迹。至今土葬只是为凶杀或因受刑而死的囚犯们和患有麻疯病等传染病人们安排的,被认为是最坏的一种葬法,因为被埋的人是永远不会转世的,土葬是对被葬者的最大的惩罚。葬时很简单,不用棺材,只在地下挖一个土洞,将尸首投入洞内,用土掩盖就算完事了。

藏族的这种丧葬习俗与印度古代的丧葬习俗颇有相似之处,从中似能找到某种渊源关系。据《大唐西域记》记述,印度“送终殡葬,其仪有三:一曰火葬,积薪焚燎;二曰水葬,沉流飘散;三曰野葬,弃林饮兽。”《行事钞?瞻病送终篇》亦称:“(印度)有四葬,水葬投之江流,火葬焚之以火,土葬埋之岸傍,林葬弃之中野,为雕虎所食。律中多明火林二葬。”从这些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两点:一是印度人完全不像中国、埃及等古老国家一样,有保存尸体以垂之永远的观念,对人的尸身不甚重视;二是他们重火葬、林葬(野葬),而轻水葬,土葬。而这两点在藏族的丧葬习俗中也不难发现。藏族亦重火葬,由于藏族地区缺乏大批的木材,燃料紧张,平常使用得最普遍的燃料是牛粪,而将一个人火化则需很多的木柴,普通的百姓当然享受不起,因此只有活佛和一些领主可以享受火葬的待遇。而天葬似是发展了印度的林葬、野葬习俗,因为后者只是弃之野地,任野兽吞食,没有固定的场地、仪式和食尸的野兽。而天葬则比它们要隆重得多,它要请喇嘛主持,由专职的天葬师处理,天葬台也是固定的,每一个藏族聚居村落附近,都会有一个或几个天葬台,喂饲的对象也仅局限于被认为是神武圣洁的鹰鹫。而且天葬的流行范围,也较印度的林葬和野葬广泛,绝大部分藏族人死后都享受天葬待遇。

了解了天葬的来龙去脉,我们就不应该也不会对藏族的这种丧葬习俗感到不可理解了。任何一个民族在其长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受其所处的自然条件的限定和其自身所接受的某种思想观念的影响,都会产生一些与别的民族不同的风俗习惯和行为规范。别的民族只有在了解其文化背景和历史的发展过程之后,才能去理解它、认识它,绝不能用本民族的道德标准、社会习俗心理去衡量其他民族的个人或社会行为。有些民族的一些特殊的行为、习惯,看似诡异、神秘,而实际上蕴涵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如果我们不去费心揭示这种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而是一味地渲染这种特殊行为和习惯的具体内容,造成大部分不知情者的误解,或者简单地将这些行为、习惯斥之为落后,那么,这不仅是不科学、不正确的,而且会加深民族间的隔阂、影响各民族间的沟通和团结。对待藏族的一妻多夫制、天葬习俗和其它一些与汉族不同的生活习尚,也是如此。如果以汉族希冀永垂不朽的心理来衡量与其格格不入的藏族的天葬制度,当然不免生出许多的微言来,但若了解了藏传佛教文化背景之后,我们就不会再对天葬说三道四了,相反会寄托在天葬中的那个美好的愿望由衷地产生出一股敬意。

除了天葬、土葬、火葬以外,藏族实行的葬俗还有塔葬和水葬。所谓塔葬是用香料将尸体保存起来,并置于金质或银质的塔内,以供后人膜拜。塔葬只有达赖、班禅喇嘛以及少数大活佛才能享受。在藏族各大寺院中,都能见到一些大活佛的金塔。我们以十三世达赖喇嘛为例,来说明塔葬的全过程。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于藏历水鸡年(1933年)十月三十日。达赖尸身在法座上趺座三天,然后用香水洗净,洗后在前面献上了酥油灯和各种供品,于是开放让僧俗各界祭悼。祭悼完毕,进行防腐措施,将外衣脱去,用香料水重新洗了尸体,然后用防腐药料涂抹,又用卡其白布包裹,只留头部和两肩在外边。最后又用食盐浸全身,然后将尸体放到特制的木龛中,面向南方,供在殿堂中央,给遗体头上戴了王见柔鄂帽子,身上穿了旺则神服。随后,即用各界人民在祭悼过程中献出的无数金银珠宝,仿照五世达赖喇嘛灵塔的规模,建造金塔,并在布达拉宫的红宫旁,另建格勒堆居宫殿一座,作为达赖十三世灵堂,盛放达赖灵塔。五世达赖和十三世达赖喇嘛的灵塔,是所有活佛灵塔中最富丽堂皇的两座,十分引人注目。

水葬,即将尸体割成数块投入河中。有些地区将尸身裸体屈膝圈身坐木匣内,抬到急流处,打碎木匣,将尸身投入急流中,目前这种葬法只限于5岁以下的小孩。他们相信婴儿用水葬,可以重返母胎,再生为子。人们在观察水葬预兆时,如尸体浮于水面,被认为是死者命好,能够再生;若沉于河底,即认为死者生前有罪过,永远不能转世为人。

生老病死,人生规律无法避免。古人甚重葬礼,不少人尤重祖先葬所是否“风水宝地”,以带旺子孙后代。潮州古时民间丧葬附身附椁之具皆知慎重,有吊唁者必盛待款饭,谓之“食饮饭”。停尸之所鼓乐优觞通宵聚乐,谓之“闹夜”。葬时筑坎用灰,掩坎用土。葬后十年或十余年则易棺而贮骨于瓦罂名“金罐”。

旧俗丧葬礼有七个程序:停尸、报钟、收观、上孝、开吊、出柩、回灵。

停尸。在死者脚尾点上一盏油灯(俗称“脚尾灯”),洗浴、理发、换上寿衣,停尸于厅堂左前方,盖上殓被。

报钟。亦称“报地头”。由死者儿媳到土地庙或城隍庙向“土地”、“城隍”报告死了亲人,也到亲戚朋友门口报知死讯。

收观。这是尸体盛殓入棺仪式。盛殓前,儿媳要依次往死者口里喂豆干、饭粒,举行“饲生”礼。盛殓前要让在外的儿女都见上一面。死者是妇女还要等娘家的人看后方能盖棺,向死者告别。

吊孝。可分上孝与开吊。上孝包括死者亲属按血缘关系和姻缘关系穿戴孝服饰,子孙守灵,晨昏祭哀。上孝是家人正式悼念亡人的仪式。开吊是亲朋戚友上灵堂祭奠,也包括孝男、孝女、孝媳的陪拜陪哭,行致答礼。开吊是社会正式悼念亡人的仪式。

出柩。又称“送葬”。出柩行列的顺序是火把、挽联唁轴开路,左边扶棺的是孝子、孝孙、孝婿;右边扶棺的是孝媳、孝女;亲戚、友好随棺后。棺至大路口或桥头,孝媳、孝女、亲戚要与死者叩首拜别,由孝子、孝孙、孝婿护送棺柩到事先准备好的墓地下葬。

回灵。即孝长子在墓前点焚一柱木贡香,把亡灵引回家至门口。家人要列队迎接。死者殁后第七日,家人要请僧道来超度,俗称“做七”,殁后百日,再行祭奠礼。以往是3年后家人方能脱孝,现俗已简化。

曾经在旧时代普遍流行的人生仪礼,至今在城市中多已淘汰,上面所列的,恐怕只在一些乡村中才得以见到。这也可算是民俗传承变异的表现了。

西藏夏尔巴人社会的丧葬习俗。有三种:火葬、土葬和水葬。最常见的是火葬,很少用水葬,只有天下大雪或因贫困少助,无法约齐十人相助的,才行土葬。所谓土葬,就是将死者背放深山岩洞之中,用土将尸体掩埋或将洞门封闭。人死后,要先请人占卜,确定死者与火、土、水的所谓缘分,然后决定葬法。尸体在家中停放3天,上面盖着一块白布和一条哈达,这条哈达要与尸体平行,从脸部直掩脚上。第四天清晨,将尸体背至山中火葬的地方烧化,烧化时间以早晨为吉利,将尸体平放柴堆之中,四面烧火,连衣和哈达全部火化,其寿衣如有人索要也可当场赠人,然后将剩下残骨磨成粉末,与泥巴搅拌成坨,放置在山岩石洞之内,即算埋葬仪式完毕。家中有人去世,亲属悲痛万分,但没有哭泣的习惯。哭泣被认为有碍死者走向极乐世界。到第四天清晨出葬时,死者最亲近的人还要唱“觉鲁”(悲痛的告别歌),表示告别亲人,相传死者听到亲人的歌声后,就会心情愉快,前途光明。唱歌的亲属随出葬队伍至中途由家人劝回,家中亲人都不临场参加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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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4:3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