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俄密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俄密约分类:【地域文化】 沙俄以“共同防御”日本为名,诱使清政府特使李鸿章签订的条约。又名《御敌互相援助条约》,法文本称为《防御同盟条约》。《马关条约》签订后,俄国利用“还辽”有功,寻找机会向清政府索取“报酬”。1895年5月利用沙皇尼古拉二世举行加冕典礼之机,与清政府的贺冕专使李鸿章秘密谈判。在俄国政府重金贿买和利诱下,于6月3日,李鸿章与俄国财政大臣维特、外交大臣罗拔诺夫在莫斯科签订条约。共6条。主要内容:一,日本如侵占俄国远东或中国以及朝鲜领土,中俄两国应派海陆军互相支援,并接济军火、粮食;二,战争期间,中国所有口岸均对俄国军舰开放,中国地方官应尽力提供所需;三,一国不得单独与敌方媾和;四,允许俄国通过黑龙江、吉林两省修造一条铁路以达海参崴,该路的建筑和经营,由华俄道胜银行承办,并规定由中国驻俄公使与该银行就近订立合同条款; 五,无论战时或平时,俄国都可以在该铁路运送军队及军需品;六,本条约自铁路合同批准之日起,有效期15年,届期6个月以前,由两国再行商办展期。同年9月8日,清政府驻俄公使许景澄与俄国政府财政副大臣罗曼诺夫在柏林订立了 《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从此,俄国把侵略势力伸入中国东北内地,并加剧了列强对中国的争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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