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新中国。同样,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繁荣。但是、党的领导必须和党的群众路线紧密结合,才能防止失误、保障胜利。50年代农业合作化运动初期,由于党制定了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组织大批干部深入农村,宣传党的“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坚持“自愿互利”原则,尊重群众的选择,采取先试办、再推广、典型引路的方法,从而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农业合作化运动就顺利发展,生产就显著提高;在由初级社向高级社过渡和人民公社化时期,党的方针政策脱离实际,又不认真走群众路线,违背群众意愿,甚至发生强迫命令,农村经济就受影响甚至出现挫折。社会主义事业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千百万人民群众的伟大事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广大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广泛推行,正是在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导下,广大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改革开放10多年来,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是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丰硕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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