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从服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从服分类:【传统文化】 古代宗法社会服丧原则之一,指随从某一种关系人之服而确定丧服的服丧原则。即本人与死者无亲属关系,而随与死者有关系的人为死者服丧。《礼记?大传》:“服术有六……六曰从服。”汉郑玄注:“从服若夫为妻之父母,妻为夫之党服。”又“从服有六:有属从,有徒从,有从有服而无服,有从无服而有服,有从重而轻,有从轻而重。”①属从。依某一亲属关系而定服,如儿子为母之亲族服丧,妻子跟随丈夫为丈夫之亲族服丧,丈夫跟随妻子为妻之父母服丧。②徒从。指为没有亲属关系,但有从属关系的支党服丧,如臣为君之亲族,妻为夫之君,妾为女君之亲族,庶子为君母之亲族,子为君之君母等服丧,都属于徒从,如果所从者已死亡,这种徒从关系就不存在了。③从有服而无服。即本来有服而变作没有服,如“公子以厌降,亦不敢私服母与妻”(唐贾公彦《仪礼义疏》)。④从无服而有服。即本来没有服而变作有服,如“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礼记?服问》),汉郑玄注:“谓为公子之外祖父母、从母缌麻。”⑤从重而轻。本来应挂重孝,因非亲属而减轻,如妻为其父母齐衰期,夫则从服缌麻。⑥从轻而重。如公子之妻要为公子之嫡母而加重丧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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