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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儒贾观和义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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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儒贾观和义利观

分类:【地域文化】

一、徽人重本轻末观念的演变

在我国传统文化思想中,向来提倡崇本抑末。特别是 “贱商”思想,不惟举之于口,且又笔之于书,亦即通过法律条文,对商人的社会地位和经营活动进行压抑,对商人的课税往往额外征收,对商人子弟参加科考和步入仕途都有限制,甚至对商人的衣著都作出硬性规定,等等。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八年曾谕户部臣僚曰: “人皆言农桑衣食之本,然弃本逐末鲜有救其弊者。”并提出: “朕思足食在于禁末作,足衣食在于禁华靡” ( 《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五)。在这种重农轻商思想的影响下,人们羞于经商是很自然的。尤其在徽州这个山区,传统文化对人们的影响更深,直到明初,人们依然认为商居四民之末,不屑为商,故 “里子不入城市”。这里民众,在家乡这个小环境里且耕、且樵、且读,似也怡然自乐。至于外出经商,则受人讥讽、耻笑。康熙 《徽州府志?风俗》载: “嘉 (靖) 隆 (庆) 之世,人有终其身未入城郭者,……有少与外事者,父兄羞之,乡党不齿焉”。甚至听到经商,都相互以为戒。所谓 “一闻挟薄赀,游都会,相戒摇手” (《黟县志》 卷一)。因此,这里的居民,安土重迁是可以理解的。

同时,在这个 “山限壤隔”之地,若外出经商,交通确实困难。故后来的一些商人通过从商实践,便深深感到: “经历险阻,跋涉山川,麋费金钱,牺牲时日,旅之往来,殊非易事”(《徽商便览?缘起》)。当人们的生活还可以自给的时候,如方西畴在《新安竹枝词》 中所云: “风味山乡人梦思,此君一见解人颐。晚菘早韭寻常甚,烂煮猫头饭渭匙” (按: “猫头”是一种竹笋名)。人们宁愿在故土过着“勤于山伐”的生活,又何必“跋涉山川”在外地风餐露宿、计较锱铢呢!此外,徽州的先民,“自昔特多以材力保捍乡土为称”,他们遗留下来的 “武劲之风”,在唐宋时期还比较浓厚。“武劲之风”乃因 “守土”而起,由 “守土”观念而产生的留恋故土,“不欲轻去其乡” 的心理,也是很自然的。

基于上述自然的和社会原因,在南宋淳熙年间修的 《新安志》 中,还是这样记载的: 徽民 “力作重迁犹愈于他郡。”所谓“本富为最,末富次之”,大约在明代以前,还是如此。

但是,存在决定意识。即是说,人们的思想意识是由其经济生活决定的。前面提到,徽州是一个移民地区,自六朝以至唐宋,外来人口不断迁入,“客户”超过了土著。随着人口的急剧增加,便出现了“所产不足以自给”的情况。故方志载:“由于生齿日繁,则生计日隘,细民勤其职业者,为力最劳,为享最薄”(万历 《休宁县志?风俗》)。人们既然生计维艰,甚至难以生存下来,自然要另觅谋生之路。如何谋生呢?《徽商便览》的作者,介绍的比较清楚: “吾徽居万山环绕中,川谷崎岖,峰峦掩映,山多而地少。遇山川平衍处,人民即聚族居之,以人口孳乳故,徽地所产之食料,不足供徽地所居之人口,于是经商之事业以起。”一向安土重迁的徽民,转向 “经商事业”,乃是 “生计所迫” 之故,用 《歙问》 中的话说,“亦其势然也”。

徽州人重本轻末观念的转变,就时间而言是在明代中叶,这种转变是生计所迫的促使,又有理论为之先导。人多地少,为生存计,自然要“糊口于四方”。但要从理论上指出传统的重本抑末的错误,从而改变人们不耻经商的观念,这也是十分重要的。徽商的后代、明代著名文学家、剧作家官至兵部侍郎的汪道昆、大商人许大兴,都曾提出过否定传统观念的理论,这对徽人从 “贱商”思想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有着直接的作用。

汪道昆对传统“重本抑末”的批判,是从历史事实着墨的。他说: “窃闻先王重本抑末,故薄农税而重征商,余则以为不然,直壹视而平施之耳。日中为市,肇自神农,盖与耒耜并兴,交相重矣。耕者什一,文王不以农故而毕蠲; 乃若讥而不征,曾不失为单厚。及夫垄断作俑,则以其贱丈夫也而征之。然而关市之征,不逾什一,要之各得其所,商何负于农?”(《太函集》卷五十五)汪道昆在这里提到古代的“先王”,是市与耒耜“并兴”的,不存在厚此薄彼,而是农商 “交相重”。这对传统的思想、理论、政策,都是毫无隐讳的针贬,尤其是他以质问的口吻提出 “商何负于农”,这不仅反映了汪道昆的 “思想解放”,同时,对长期受传统文化思想的束缚和政策枷锁下生活的徽州人,开拓视野、转变观念,也是极为有用的。

在明代中叶,一些有文化知识的商人,也从当地的客观环境和经济理论出发,提出了本末并重的观点。商人许大兴说:“予闻本富为上,末富次之,谓贾不耕若也。吾郡保界山谷间,即富者无可耕之田,不贾何待? 且耕者什一,贾之廉者亦什一,贾何负于耕?古人非病贾也,病不廉耳”(《新安歙北许氏东支世谱》卷八)。许大兴认为 “贾”未负于 “耕”,这无异是为当时 “经商之事业起”,造出了 “合理” 的舆论。

理论的启迪自是必要的,而汪道昆、许大兴的冲破传统观念的思想,也是明代中叶徽人纷纷 “转毂四方” 的思想观念的集中反映。要考察徽人在实践中改变传统本末观的时间界限,我们认为,万历 《歙志?风俗》 则是可为参阅的史料。它是分作几个不同的时间阶段叙述的:

先是介绍从明初到弘治时期的情况:“国家厚泽深仁,重熙累洽,至于弘治盖綦隆矣。于是家给人足,居则有室,佃则有田,薪则有山,艺则有圃。催科不扰,盗贼不至,婚嫁依时,闾阎安堵。妇人纺织、男子桑蓬,臧获服劳,邻比敦睦,诚哉一时之三代也。”在这个时期里,没有 “弃本逐末” 的情况,故 “诈伪未萌,讦争未起,芬华未染,靡汰未臻”。这是把弘治以前,描绘出一幅升平景象。

到了正德、嘉靖间,社会风气有了变化:“寻至正德末嘉靖初则稍异矣。出贾既多,土田不重,操资交犍,起落不常,能者方成,拙者乃毁,东家已富,西家已贫,高下失均,锱铢共竞。相互凌夺,各自张皇。于是诈伪萌矣,讦争起矣,芬华染矣,靡汰臻矣。” 在这个时期里,人们由羞于从商而变为竞相 “出贾” 了,而且对 “本” 业也不重视了。

在嘉靖、隆庆之际,社会风气发生了大变: “迨至嘉靖末、隆庆间,则尤异矣。末富居多,本富尽少,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起者独雄,落者辟易。资爰有属,产自无恒。贸易纷纭,诛求刻核。奸豪变乱,巨猾侵牟。于是诈伪有鬼蜮矣,讦争有戈矛矣,芬华有波流矣,靡汰有丘壑矣。”在这个时候,徽州已是本末倒置,以末致富者居多,以本致富者少了。

这部《歙志》修于万历年间,最后提到当时:“迄今三十余年则迥异矣: 富者百人而一,贫者十人而九。贫者即不能敌富,少者反可以制多。金令司天,钱神卓地。贪婪罔极,骨肉相残。受享于身,不堪暴殄,因人作报,靡有落毛,于是鬼域则匿影矣,戈矛则连兵矣,波流则襄陵矣,丘壑则陆海矣。”

万历 《歙志》 的这篇记述,反映了它的作者依然是以传统的重本抑末思想,来描述明代徽州所发生的本末观的变化。他们把社会上的奸诈萌生、贪婪残暴的现象,归之于“末富居多”,自是十分荒谬的。但是,我们倒是可以从中理清明代的徽州人关于本末观转变的基本线索。《歙志》所反映的徽人“出贾”事实,正可作为传统的重本轻末观念转变的有力证据。

二、徽商既 “左儒右贾”,又 “右儒左贾”

说徽州是一个 “文献之国”,是因为这里 “彬彬多儒学之士”(乾隆《绩溪县志》卷三);说徽州是一个“商贾之乡”,则是因为徽人“业贾者十家而七” ( 《太函集》 卷十六)。那么,徽人究竟是“重儒”还是“重贾”呢?对此,汪道昆曾有一说: “古者右儒而左贾,吾郡或右贾而左儒”。并又说: “吾乡左儒右贾,喜厚利而薄名高” ( 《太函集》 卷五十四和卷十八)。他是认为徽人把“从商”看得比 “业儒”还重要。小说家也是这样描述的: “却是徽州风俗,以商贾为第一等生业,科第反在次着”(《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七)。其实,这都是皮相之见,也是很片面的。

明清时期的徽州,人们的观念是“左儒右贾”,这似乎是一种社会现象。明代中叶以后,徽州人纷纷外出经商,所谓 “十三在邑,十七在天下”。一个地方,有十分之七的人外出经商,岂非“右贾”? 至于徽人从商的缘由,大致有三:

一是为生计所迫而经商,这是多数。明人归有光说:“歙山郡,地狭薄不足以食,以故多贾” ( 《震川先生集》 卷十八)。前面已经提到,由于山区人口剧增,所产不足以供衣食之需,便只好外出谋生。婺源 《敦煌洪氏宗谱》 卷五十七记述的更清楚,婺源“习俗,每喜远游异地,岂果轻弃其乡哉?亦以山多田寡,耕种为难。而苦志读书者又不可行。是以挟谋生之策,成远游之风,南北东西,本难悉数。”这类“远游成风”的事实,不独婺源,即在徽郡六县也是普遍的现象。

二是科场落第,转而从商。徽人大多自幼读书,其目的是想通过科场步入仕途。明清时期,无论会试、乡试大多是三年一次,且录取的人数有限,故“屡踬场屋”者多。既然科举之路走不通,于是多数人便只好转而从贾,谋生于商场中了。明代休商陈祖相,“七岁读书,十岁能文”,及因科场失利,“乃事贾” (休宁 《陈氏宗谱》卷三)。明末休商吴天衢,“初业制举,屡试郡邑弗售,乃弃儒而商” ( 《新安休宁名族志》 卷三)。就是清代有名的大盐商江春,因为他家上几代都经营盐业,所以“家颇饶”。江春生长在这种富厚之家,当然是 “少攻制举业,乾隆辛酉 (按: 六年) 乡闱,以兼经呈荐,因额溢见遗,遂弃括经商扬州” (民国 《歙县志》卷九)。所谓“额溢见遗”不过是县志的作者玩弄笔墨给江春留点面子,其实,也是乡试落第。这种因 “名落孙山”而来经商者,在徽商中不知凡几。

三是由于家道中落而弃儒经商。人生的生活旅途,变化莫测。徽州商人中,原来有些人是有志“习儒业”并“励志名扬”的。但中途家庭境遇发生了变化,于是不得已改变初衷,转而 “习贾”。徽商江人龙,幼读书,“以家业中落,决意弃儒业鹾广陵,家声由是大振”(歙县《济阳江氏族谱》卷九)。婺商李得成“公幼业儒,甫冠而宗进公 (得成父) 见背,生计日落,因弃儒业商” (婺源《三田李氏统宗谱?两源公行状》)。歙商鲍志道,其先为盐业世家,当他成童时,“及是中落,……顾贫甚,无以为生”。他 “七岁读书”,因贫而辍学,“年十一即弃家习会计于鄱阳”,后在扬州“佐人业盐”,不数年,独自经营,成为两淮总商。

上述三方面的事实都告诉我们,徽人都是因生计所迫才走入商场的。“民以食为天”。人们生长于社会中,争取生存是至关重要的。当他们在为生存而 “奔走四方”的时候,当然把经商视为“第一等生业”,惟“商” 为大是很自然的。所谓 “右贾左儒”从现象上不能不是事实。但就商人来说,只是人生旅途中所要达到“贾为厚利”这一重要步骤,而不是终极目标。

徽州向为“文献之邦”,传统文化和“朱子之教”都昭示着人们重学崇儒,注重“谨庠序之教”,走“学而优则仕”之路,以达到“大吾门”、“亢吾宗”的目的。因此,怎么可能重贾而轻儒呢?大量事实告诉我们,不少徽州商人,就是在从商过程中,还念念不忘“习儒”,甚至为不能“业儒”引以为憾。有些商人由于自己未能“服儒服”而不惜重资培养子弟走 “读书做官”的道路。类似这种记载,在徽州文献中。连篇累牍。

休商汪昂,曾“治鹾于江淮荆襄间”,家业日隆,但他“愤己弗终儒业,命其仲子廷诰治书,曰: ‘必以经时务,佐明时,毋徒委靡为也’”(《汪氏统宗谱》卷六)。汪昂希望通过读书“以经时务,佐明时”,就是勉励儿子读书做官。

歙商凌珊,“早失父,弃儒就贾。……恒自恨不卒为儒以振家声。殷勤备脯,不远数千里延师以训子侄,起必侵晨,眠必丙夜,时亲自督课之。每日外来,闻咿唔声则喜,否则嗔,其训子侄之严如此。”一日与室人曰: “儿虽幼已为有司赏识,吾与尔教子之心当不虚。异日者,尔随任就养,必教儿为好官,以不负吾志乃可”(《沙溪集略》卷四)。请看,凌珊教子侄读书多么严,“望子成龙”之心多么殷切。当他的儿子还在咿唔诵读的时候,他就预测到儿子将来上“任”为官,并且做了一个“好官”的梦。他的“儒贾观”孰轻孰重,无须饶舌了。

歙商汪才生,在两浙经营盐业,成为一名富商。于是便命两个儿子读书,且勉之曰:“吾先世夷编户久矣,非儒术毋以亢吾宗,孺子勉之,毋效贾竖子为也”(《太函集》卷六十七)。一位商人为了勉励儿子读书,竟自嘲是“贾竖子”,这还是“右贾”吗?

在徽商中,有一位 “右儒左贾” 的典型人物,那便是大名鼎鼎的程鱼门。鱼门,字晋芳,乾隆时人,与当时的大文豪袁枚、姚鼐为诗文之友。鱼门家世业盐于扬州,他承继家业。“时两淮殷富,程氏尤豪侈,多畜声色狗马,先生 (鱼门) 独??好学,罄其赀购书五万卷,招致多闻博学之士,与共讨论。先生不能无用世心,屡试不售。亡何,盐务日折阅,……家中落。”乾隆三十六年,举进士。“上开四库馆,诸大臣举先生为纂修官,议叙改翰林院编修,先生大喜过望” ( 《啸亭杂录》 卷九)。像程鱼门这么一位富商之后,且年轻时也曾 “治盐于淮”,但他却对经商不感兴趣,造成“盐务折阅”,家道中落。以致穷途潦倒,“负券山积”,后来竟客死于陕西。程鱼门的这种 “右儒左贾” 的思想和行为,虽然较为典型,但是,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又为“朱子阙里”的后代,这种弃贾归儒的举动,也是有一定的社会基础的。程渔门在商场中的损失,却在学海中捞回来了。他的诗词、古文、经学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也是一笔财富,而且是永久性的。从这个视角来评论程鱼门的 “耽于学” 而薄于商,他又是值得的。

上述事例,清楚地告诉我们,徽人“右贾”,不过是为了生计,但非追求的最终目的,并且是为 “右儒” 准备好物质基础。甚至可以这样说,只有富商在前,才有名儒、名宦在后。对此,清人沈尧在《落帆楼文集》中,就已说过: “仕者既与小民争利,未仕者又必先有农桑之业,方得给朝夕,以专事进取。于是货殖之事益急,商贾之事益重,非兄老先营事业于前,子弟即无由读书,以致身通显。是故古代四民分,后世四民不分。古者士之子恒为士,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此宋、元、明以来变迁之大较也”(《落帆楼文集》卷二十四)。沈尧在这里所阐述的有关贾儒关系的社会情况,比之汪道昆深刻得多,也符合徽州的实际。为了 “给朝夕”,“商贾之事”当然重视。因货殖致富了,子弟便才有可能通过读书而 “致身通显”。这是一条 “商――儒――仕” 的道路,而 “仕”是最后的也是最高的追求目标。

概括起来,徽州人儒贾观是: 在因生计所迫而经商逐利的时候,则是 “右贾”; 待到家业隆起之后,为了子弟的 “致身通显”或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份地位,则转而“右儒”。但归根结蒂,还是“右儒”以求仕。在明清两朝,徽州的登科场和为仕宦的人数之多,在全国也较突出。仅以北京歙县会馆所列歙县 (包括寄籍) 有清一代的数字,可见一斑:

大学士4人,尚书7人,侍郎21人,都察院都御史7人,内阁学士15人。

状元5人,榜眼2人,武榜眼1人,探花8人,传胪5人,会元3人,解元13人,进士296人,举人约千人。

歙县是当年徽州府府治所在地,也是徽郡六邑中的首邑。在清代二百余年中,一个县境内出了这么多名卿,又有这么多人得以金榜题名,实属罕见。但根据方志、谱牒的材料,对照会馆“题名榜”上所列名单,他们大多是商人的后代,这就进一步证实了沈尧所说的 “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 的论述是正确的; 同时也说明: 徽人也好,徽商也好,他们的思想深处,还是 “右儒”而不是 “右贾”。

三、徽商义利观的不同表现

经商是为了谋利,为了致富,古往今来都是如此。但采用什么手段和方式达到这个目的,在不同的商人中则表现有所不同。徽商是一个大的商帮,也是人数较多的商人群体活跃于明清商界的。在这个群体中,对取利的认识和实践也有两类,即一部分人能“以义为利”,而另一部分人则 “以利为利”。

所谓 “以义为利” 者,乃是受儒家教育的结果,这类人在历史上被称为 “儒商”。他们并非不言利,而要做到 “利” 在 “义”中,而不是见利忘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一句古训。这里的 “道” 是与 “义”相结合的,即是说,只要符合于 “道”或“义”,其财是可取的,就连 “君子”也是 “爱财” 的,何况企盼“财源茂盛” 的商人,谁不 “爱财” 呢! 徽商当然也是如此。

在以往的文献中,是把从商者分为“廉贾”和“贪贾”两种,认为古人 “非病贾也,病不廉耳” ( 《太函集》 卷十五)。徽州商人则致力“以廉贾称”。明代在南京城内有当铺500多家,大多为徽商和闽商所开设。闽商以高利取息,其利率为三分、四分; 徽商“取利仅一分、二分、三分,均之有益于贫民”,以致“人情最不喜欢福建 (闽商)”(《金陵琐事剩录》卷三),而对徽商则怀有好感。这便是 “廉贾”、“贪贾” 的不同结果。其实,这种不同的结果,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就曾提到: “贪贾三之,廉贾五之”。徽商有文化,有的人还喜读史书。那些在金陵从事典业经营的徽州商人,也许是得到 “史鉴” 的启示而成为 “廉贾”。

徽商中的“廉贾”,在经营其他行业中也所在多有。歙商洪自正 “孑身素手经营海宇,而囊日丰”。但他在经营商业中,“与人营什一,而不与人同趋鹜; 与人共征逐,而不与人争时命,盖得廉贾归富之术。”他的“归富之术”无他,那便是“日之所行,事事求合于义” ( 《歙西王充东源洪氏宗谱》 卷四)。洪氏的另一位商人洪茂芳商于临清,也是“财之取也,为合于义”(《歙西王充东源洪氏宗谱》 卷四),故以 “廉贾称”。很显然,“廉” 与 “义”是相表里的。

“廉贾”在立身行事中,还包括 “非义之财不取”。商人许大明,遇事“每以义为先。”有一次,他与外地的一位王姓商人同住金陵一家旅店,王姓商人离店时“亡金十斤而去”。许大明拾得此金,便留在旅店等待拾者来取。不多久,失者焦急万分返回,且告之曰: “吾挟赀江湖,离父母求生计,今若此,吾何归焉,弗获则有赴水死耳!”许大明当即告诉他:“毋忧,吾待子来久矣。”遂将拾得之金如数交付。王姓商人感激之余,“愿以一半分之”。大明说: “吾素视不义富贵若浮云耳,吾何 (受) 汝金为哉!”(《新安歙北许氏东支世谱》 卷八) 许大明视不义而富若浮云,这完全来之于儒家鼻祖孔子的说教。在徽商中,类似许大明拾金不昧的事还较多,不妨再举一例: 休宁商人程琼,在湖州北门外 “开铺卖饭招宿,畜马骡送行。然其人虽居市井,而轻财重义。有归安宗定者,携银百两来州买丝,丝未出,复归,饭于程铺,就雇其马,下梅溪,置其银于布囊,悬之鞍上,不意中途坠于地,不觉也。跟马僮拾之,瘗于路旁竹园内。而宗定至梅溪,解囊不见,初不意僮也,乃驰回程铺,榜诸途曰:得银者愿平分之’。程视僮面色可疑,遂密诱之,不伏,又威吓之,始吐实。遂押僮同至瘗所,取银还之,宗以其半为谢,坚持不受,减至二十两亦不受。然程之拾遗而非止一次,此其多者耳”( 《见闻纪训》)。程琼“拾遗而还” 的事实,颇为感人,他也是徽商中 “非义不取” 的一位典型人物。

所谓“以利为利”,即是见利必取,见利必争,乃至见利忘义。混迹于市廛的人,一般地说,正如司马迁说的: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徽州商人虽然文化素质的品位较高,但在对待义与利的关系上,也并非千人一面,思想一律。除了上面列举的那类 “廉贾” 的 “重义轻利”或 “义利双行” 的事例而外,在徽商中“重利轻义”或“以利为利”的 “贪贾” 尚属不少。不过以往的方志、家谱、文集、笔记大多只记述一些有名望、有德行的商人生平事迹,而对那些唯利是图的”徽狗”,却很少见之于载籍。所以,我们在研究徽商这个群体商业道理和评述他们的经商业绩时,根据有关记载,便是褒多贬少,甚至不乏溢美之词,这自然难免失之偏颇。但是,我们从商人 “快快发财” 的具体事实和明清时期一些文学作品所反映的 “现实”来看,徽商中一部分人的义利观同前述 “非义弗取”者还是有霄壤之别的。

首先,我们从徽州一些富商资本的积累来考察。徽人经商以“小本起家”者居多,但是,他们经过搏击商场,有些人竟能“??乎五年而中,十年而上矣”。所谓“中贾”其资本已有四五十万两,“上贾”则有百万两。试想,原来资本并不厚的商人,在五年十年的时间,其资本能增殖到四十万乃至百万,非“以利为利”者何能及此。尤其盐商是徽州中资本最殷实者。经营盐业本是一种垄断贸易,且盐业利润最高。康熙间,郭起元上奏:“臣在江南仪真、通州等处见鬻盐,每斤制钱二三文,至江西湖广省,民间买盐每斤制钱一二十文不等(《清朝经世文编》卷五十一)。即以此“不等” 的数字测算,其利润大约高于成本的五六倍乃至七八倍。道光间,陶澍改纲法为票法,以打破盐商的世袭垄断地位,从而缩小买与卖之间的价格差距。当时的情况如何呢?陶澍说:“场盐一斤向卖制钱一二文、三四文不等”,而汉口盐价每斤需钱四五十文,迨分运各处销售,近者六七十文,远者竟需八九十文不等( 《陶文毅公全集》 卷十二、卷十一)。从陶澍所述当时盐价买卖“不等” 的数字中,可以得知盐商所获利润当是场价的十倍以上。当然,盐商还有国课、运输等的必要支出,尽管如此,其厚利也十分惊人。所以在清代有的盐商竟 “富以千万计” ( 《扬州画舫录》 卷十五)。这种丰厚的资财哪里来? 当然是高额利润的积累。确切地说,这是一种暴利。虽然,明清时期的盐业买卖是 “官督商办”,盐价制定也属 “官督”的范围,然而,徽州的盐商们,除一部分能从利润中从事“义举”、“义行”尚能表现出 “义”而外,有不少人则是用获得的暴利,畜声色狗马、奢侈享乐。这类商人恐怕只是为了图利而就顾不上义了。

徽商中的见利忘义的事实,虽然见之于文献中的极少,但见之于小说家笔下的却较多。

《儒林外史》第28回,提到 “扬州的大名士”辛东之对盐商的憎恶:“辛先生道,‘扬州这些有钱的盐呆子,其实可恶’”。“辛先生”之所以认为盐商“可恶”,恐怕不只是因为他们“有钱”,而是因为他们的钱来之不 “义”。

《此木轩杂著》卷八叙述徽州典商的一则故事: 明弘治间,徽州在石门的典商,“倍取民息,捕之皆散去,阖境称快。徽人挟丹圭之术,析秋毫之利,使之甘其饵而不知。日以?,月以削,客日益富,土著者日益贫,岂惟石门一邑而已,盖所至皆然也。”这则故事反映徽州的典商虽 “倍取民息”,反而使人 “甘其饵”,这就是他们善于透过商人那虚伪的 “义”而牟取厚利的通常做法。

《云冈杂识》也记有徽州 “贪贾” 的一则故事: “成化末,有显宦满载归,一老人踵门拜不已。宦骇,问故,对曰: ‘松民之财,多被徽商搬去,今赖君返之,敢不称谢。’ 宦惭不能答。”故事所假设的时间,也许故意提早,但在明代嘉靖、万历时期,属于“五府”地区的松江府,确实是徽商的 “辐辏之地”。这则故事一箭双雕,即既讽刺了那些搜刮百姓的脏官,又鞭笞了徽商中唯利是图的 “贪贾”。

《三冈识略》卷八载:“新安有富人二,一程一汪,以贾起家,积财巨万。性鄙吝,虽产日广,而自奉弥俭。以重利权子母,持筹握算,辎铢必较。汪无子,病将革,族人争立,抢夺一空,奴辈各掠赀散去。汪卧床不得食,引首回顾,饮恨而卒。程三子,长子获与乡荐,贪济以横,田宅日广,遇乱,怨家群起劫之,被杀,余二子五孙皆死于兵”。作者对新安“程”、“汪”两商人如此刻骨咒骂,他们必是 “贪贾” 无疑。

《坚瓠五集》卷一《火焚米商》记述《桐下听然》中的一则故事,也是说徽州一位粮商因贪利而遭到恶报:“万历已丑,新安商人自楚贩米至吴,值岁大旱,斗米百五十钱,计利已四倍,而意犹未惬。请道士降乩问米价,南极上帝附乩判云: ‘丰年积谷为凶年,一升米粜十升钱,天心若与人心合,头上苍苍不是天’。又判:‘着火部施行’。道士未出门,庾火发,商人之米无遗粒。”像这样的粮商,哪里还有什么 “义”字可言呢!

小说、笔记中所塑造的人物事实,当然不能据以为信史。但在一定程度上,它又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当我们在研讨徽商义利观时,这类作品却又有某些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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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9 3: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