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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先秦时期的海洋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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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先秦时期的海洋盐业

分类:【传统文化】

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每一个人都离不开它。地球上盐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其中,海盐是很重要的来源之一。中国人对于海盐重要性的认识,早在先秦时期就出现了。由于人们对海盐的需求量大增,先秦沿海国家(如春秋时期的齐国)的海盐生产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无论在管理上,还是在国民经济生活中,海盐都受到了特别的重视。盐之进入人们的生活,涉及的层面是很广的,在古文字中有它们的身影,在神话传说中有它们的声音,在政府的管理中有它们的位置。

(一)古文字中的卤和盐

明人邱仲深说:“考盐名,始于禹,然以为贡,非为利也。”

他的根据是《禹贡》。《禹贡》称:“海岱惟青州,厥贡盐、。”《禹贡》是《尚书?夏书》的篇名。据近代学者的研究,其成书约在周、秦之际。《禹贡》历来被认为是地志方面的经典性著作,虽事涉洪荒,它的记载还是可以相信的。

夏时,尚无文字。殷商有甲骨文、金文。查《甲骨文编》和《金文编》,都未确认“盐”字,因此夏禹时是否已经有了“盐”名,似乎还可以怀疑。汉许慎著《说文解字》,在其第十二篇上有“盐”字。许慎解释说:盐,“卤也,天生曰卤,人生曰盐。从卤,监声”。段玉裁注,在引用《周礼》“盐人掌盐之政令”之后说:“有出盐直用,不?治者;有?治者”。也就是说,“盐”和“卤”指的是同一物质;但两者也有区别,按许慎的说法,自然形成的称卤;只有经过人力加工而成的才称之为“盐”。看来,在同一产盐区,从自然形成的“卤”到人力加工的“盐”之间,还应该存在着一个发展过程。

金文中找不到“盐”字,却有“卤”字。

西周穆王时(公元前976年~公元前922)的“盘”上刻有铭文:“锡卤百

。”“”,贵族人名,“

”,或可释为“筐”。

一次赏给贵族“”的自然盐(卤)就有“百

”,说明西周时期自然盐的利用,在数量上已很可观。但是,我们不知道周天子赏赐给的自然盐产于何处。 东周初年的“晋姜鼎”也铸有铭文,它说:“锡卤

千两。”

此鼎得之于韩城(今属陕西,东临黄河)。韩城东临黄河,离古代盛产池盐的山西安邑很近,所以唐兰说:“晋姜鼎说‘卤责千两’,(其卤)指河东安邑之盐。《说文》:‘弊,河东盐池’。弊从古声,与卤一声之转。盖古先有自然形成之盐,即弊,而后有海水煎成之盐。弊味微苦而盐味微咸。”

在这里,唐兰认为,“卤”就是“弊”,即一种自然形成的盐,其味微苦,产于河东安邑的盐池。

西周末和东周初之金文中有“卤”无“盐”,似乎可以说明,当时在渭水流域、黄河中游,还很少有经过人力加工过的盐,或者说在周天子直接统治区内,“卤”或“弊”,还是最主要的“盐”。

在金文中,“卤”和“西”为同一字。唐兰指出:“古代地处黄河下游,河东盐已被认为是西方,所以‘西’和‘卤’为同一字。”

最早使用和丰富甲骨文、金文的商朝人,其统治中心一直在今河南中部以东和山东境内

,河东以及关陇地区都被认为是“西方”,以“西”为“卤”,指的正是河东、关陇出产的自然盐(包括河东的弊盐和关陇一带池盐)。

商人曾建都于今山东的曲阜。曲阜临近东海,但在他们的头脑中,只有“卤”(天生之盐)产于西方,而没有盐(人工之盐)产于东方的概念。说明在商代,人力加工生产的盐,虽已经在山东滨海出现,或因质量不高、或因数量不多,还没有引起曾建都于曲阜的商人的关注。

(二)先秦时期的盐业管理

先秦时期的盐业管理包括生产流通和贡赋两个方面。

1. 先秦时期盐的类别、生产和流通

夏商及其以前,自然盐已经被发现和使用;商周之际,或更早的时代,在今山东地区,人工煮海水为盐也已经出现。周武王灭商纣统一全国后,曾分封太公望(吕望)于营丘(今山东昌乐县东南),建立齐国。齐国土地“?卤”,太公望施政使百姓“极技巧,通鱼盐”,境内手工业、商业迅速发展,邻国的百姓也纷纷前来归附。

起于豳(今陕西旬邑)、周原(今陕西岐山)、建都于丰镐(今陕西长安县)的西周王朝,有效地控制了关中平原、河北、山东和江淮地区,通过各诸侯国的朝贡,周王室可得到各地的珍稀贡品,其中就包括各式各类的盐。《周礼?盐人》称:“盐人掌盐之政令,以共百事之盐”。“共”即供。《周礼?盐人》又称:“祭祀,共其苦盐、散盐;宾客,共其形盐、散盐;王之膳羞,共饴盐,后及世子亦如之”。据陆德明解释,“苦盐”,或即弊盐,其味淡,稍苦,是自然盐,产于河东盐池。

“散盐”,即海盐,人工煮炼而成,味咸,当时产于山东滨海。“形盐”,也是自然盐,属于“戎盐”的一种,如虎形盐、卵盐。

饴盐,味咸美,是“戎盐”中的佳品,后来有称为“君王盐”、“玉华盐”者。弊盐是池盐;形盐、饴盐都属于“戎盐”,即产于西北地区的岩盐或池盐:以上均统属自然盐。只有散盐属于人工盐。君王、后妃及世子食用的是饴盐;供祭祀、宾客用弊盐、散盐。据此我们推测,此时,齐、鲁等山东诸国虽朝贡海盐,但其数量似乎很有限。

春秋(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战国(公元前476年~公元前221年)时期,社会生产力普遍有了提高,而盐业的发展也进入了上古时期的新阶段,这主要表现为食盐的生产、运销比较活跃,盐的资源亦有新的开发。

《管子》称:“齐有渠展之盐,燕有辽东之煮。”

《史记》记载,伍被曾经引用春秋时期吴楚的故事来谏阻淮南王刘安,他说吴楚“地方数千里”,“东煮海水为盐”,“国富民众”。

说明春秋战国时期,煮海水为盐,已经不限于所谓“青州”(山东半岛),北面已扩展到了辽东半岛,南方更达到了江浙沿海地区。

《管子》又称:“伐菹薪,煮?水为盐。”

唐人尹知章注:“草枯为菹”,?水指的是山东境内的济水,其“流入海之处,可煮盐之所也”

。戴望《管子校正》引洪迈语则称:“?,当作沸。”

解释虽有不同,但有一点是可信的,即当时制海盐的技术水平,尚处于砍伐枯干的柴草来煎煮海水的较原始阶段。但是,《管子》提到“北海之众”“聚庸而煮盐”

,这一点却很重要。唐司马贞《史记索隐》称:“《广韵》:‘佣,役也。’按:谓役力而受雇直。”

北海,指今渤海。《管子》这条资料说明,早在春秋时期,齐国已经出现了大盐业主,他们利用雇佣方式,集中大批的劳动力,从事食盐生产。

《史记?货殖列传》载:“猗顿用?盐起。”猗顿是春秋时鲁国人,本是个“耕则常饥,桑则常寒”的“穷士”

,在理财专家陶朱公的启迪之下,迁居河东盐池附近,从事盐业和畜牧,十年之间,成为“与王者埒富”的大盐业主和畜牧业主。

战国时期,食盐生产中发生的最重大的事件是“广都盐井”的开凿。根据《华阳国志?蜀志》和应劭《风俗通》的记载,盐史学者们推定,在公元前255年“周灭”后,秦昭王以李冰继任为“蜀守”

。李冰是一位杰出的水利专家,他在开凿都江堰等举世闻名的水利工程的同时,又于公元前255年~公元前251年之间

,在今四川双流县东南的华阳镇,有目的地开凿了我国历史上第一口盐井――“广都盐井”

(11)

。这口由在任蜀守李冰主持开凿的盐井,自然不能归之于某豪强富商私人所有,而当属于“官营”的性质。

盐为“食者之将”

,人人仰给;“无盐则肿”

,百姓不食盐则四肢乏力。因此,盐的运输和销售,历来受到重视。早在商代末年,就有从事盐业的名人胶鬲。西周初年,太公望封于齐,当时齐地瘠民寡,吕望正是从“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入手

,即从重视运输和商业、手工业出发,来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全面发展。就食盐而言,主要是从解决运输和销售,来促进食盐的生产发展。通过“便鱼盐之利”等手段,吕望使地瘠民寡的齐国很快成为国富民众的东方泱泱大国。

春秋时期,山东、辽东出产海盐,河东有池盐,关陇和西北有岩盐和池盐,而中原地区的“梁、赵、宋、卫、濮阳”却不产盐

,食盐的运输和销售,就成为一种很有利可图的事业。齐国的管仲除了把食盐运输到这些不产盐的诸侯国去销售之外,还曾创造性地提出搞“转手贸易”。他说:“因人之山海假之,有海之国,雠盐于吾国,釜十五吾受,而官出之以百。”

尹知章注:“雠,籴也;受,取也”。“假令彼盐平价,釜当十钱者,吾又加五钱而取之”,“既得彼盐,则令吾国盐官出而粜之。釜以百钱也。”

可见,这种转手贸易所获之利是很大的。

当时,还有一位与贩盐有关的名人百里奚。百里奚,字井伯,楚国宛(河南南阳)人,曾仕于虞国,为大夫。虞亡,百里奚作为晋国的俘虏,充作秦穆公姬的媵仆。后来,他亡命归于宛。

据《说苑?臣术篇》称:“秦缪公使贾人载盐于卫,征诸贾人,贾人买百里奚,使将车之秦。缪公观盐,见百里奚”

,后成为缪公的贤相。晋献公灭虞,在秦缪公(即穆公任好)五年,为东周惠王二十二年(公元前655年)。秦居于渭水,古称“西戎”,其贾人所运之盐,当属解池盐或产于更西、更北之所谓“戎盐”(岩盐)。卫国临近解池,若喜食“戎盐”,则说明“戎盐”的质量,远优于河东的池盐;至少可以说,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原不产盐的地区,是海盐和池盐乃至戎盐争夺的市场。

2. 先秦时期的盐政

夏以前的“盐政”情况,尚不大清楚。商、周两代,实行等级分封制,以“贡”代税。推测所谓青州“厥贡盐”,也就是以“盐”作为贡品,向领主交纳,以代赋税。史书上一般都说,当时贡税较轻,而且交纳的是当地土产,所以百姓负担不重。对食盐的生产和运、销,听任百姓们自己经营,官府仅在产地设置虞衡之官,执掌政令,督促民众以时采煮。

春秋、战国时期,食盐业在经营管理方面也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其最重要的标志是官府直接介入食盐的生产和运、销环节,形成了食盐官营制度。创建这一制度的就是春秋时齐国的理财家管仲。

东周庄王十二年(公元前685年),齐襄公去世,桓公继位,任用管仲以为辅佐。管仲即依据齐国海盐资源丰富这一优势,创制了食盐民产、官收、官运、官销的官营制度。

首先是民产、官收之制。曾仰丰指出:“‘请君伐菹薪,煮?水为盐’,此有官制之证也’。‘山林梁泽,以时禁发,草封泽,盐者之归譬若市人’,此主要产盐属于民制之证也。”据此,他认为:“其制盐法,有官制,有民制。大都滩场散漫之地,则归官制;其整聚之处,易于管理者,则归民制。但以民制为主、官制为辅。”

这里,制盐有无官制,似可商榷。《管子?轻重甲篇》载管仲说:“今齐有渠展之盐,请君伐菹薪,煮?水为盐,正而积之”。桓公同意之后,“十月始正,至于正月,成盐三万六千钟。”尹知章注:正,“音征”;赵守正注释:“正,通‘征’”

。这种从十月开始至次年正月征收积聚起来的“三万六千钟”食盐,仍当出自“民制”。当时食盐官制的证据似乎不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本着这条传统的原则,齐管仲对食盐民产的控制,主要表现为对食盐资源的管理和生产者时间的限制上。渠展的食盐资源是齐国官府所拥有的,齐桓公可以下令要民众砍伐柴草煮盐;“孟春既至,农事且起”,“北海之众无得聚庸而煮盐”

,则是按上述“山林梁泽,以时兴发”的方针来制约民众的食盐生产。

其次,食盐官府专运。曾仰丰指出:“无论本产或由外输入,均归政府统制经营。如‘积盐以令粜于梁、赵、宋、卫’,是内盐出境由政府运销之谓。如‘通东莱之盐,而官出之’,是外盐输入,亦由政府收买出售之谓”

,在这里,我们还可以强调一点:由于官府的限产,食盐价格上涨后,管仲主张:“君以四什之贾(价),循河、济之流,南输梁、赵、宋、卫、濮阳”等无盐之国。这样做不仅经济上可以获利,而且“恶食无盐则肿,守圉之本,其用盐独重”,控制食盐运输,更可以达到政治上、军事上左右这些不产食盐的诸侯国的目的。

在他回答齐桓公“国无海不王乎”的问题时,提出“因人之山海假之”,主张收买产盐国的廉价食盐,加价“而官出之”

,搞这种转手贸易,更离不开食盐的长途转运。

最后是食盐的官卖。除食盐出口和转手贸易外,管仲特别强调在国内的官卖。他有一句名言:“海王之国,谨正盐闺”

,所谓“盐闺”,通俗的解释就是食盐人口的册籍。产盐的国家,对全国食盐人口要有详细的登记,由官府按时按册籍卖给食盐,以稳收盐利,即“给之盐闺,则百倍归于上,人无以避此者”

。曾仰丰指出:“管子之意,以盐为人民日用所必需,若明令征税,则人民鲜有不疾首蹙额呼号相告、以图抵抗者,不如寓租税于专卖之中,使人民于不知不觉之间,无从逃税,盐利收入,其数必巨,公家可不必另筹税源,而国用已足,此乃专卖制之优点。故《海王》一篇,实为千古言盐政之祖。”

这样的解释,可谓中的。

通过上述资料和分析可知,管仲的“食盐官营”政策,实际上是食盐民产,官府统购、统运和统销。

明人邱睿说:“自管仲兴盐闺,以夺民利,始开盐禁。”

元人马端临说:“按《周礼》所建山泽之官员多,然大概不过掌其政令之厉禁,不在于征榷取财也。至管夷吾相齐,负山海之利,始有盐铁之征。观其论,盐则虽少男少女所食……皆欲计之,苛碎甚矣。”

尽管人们对管仲“食盐官营”多有批评,但盐禁一兴,历代仍多效法,无论专卖也好,官营也好,理由无不在于“为富国之计”。因此,管仲其人,盐禁其法,在中国盐业发展史上,都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而管仲被尊为三大“盐宗”之一,就是尊重其兴食盐之官营,此法虽不利于民而大利于“国”,是以各朝统治者无不重视,特别是自秦而汉,自汉而唐,下至宋、元、明、清,盐的管理制度,不是走向松缓,而是日益趋于严密。

春秋末年,齐晏婴对景公曾经说过:“薮之薪蒸,虞候守之;海之盐蜃,祈望守之”,官府“征敛无度”,以致“民人苦病”

。曾仰丰说:“齐自桓公至景公时,凡一百八十余载,虽行专卖,已非当时之旧”,即“将民制之例,完全改为官制,尽夺民利,卖价昂贵”,所以晏子“极言其苛”

。此时的齐国,食盐的煎煮,是否完全改为“官制”,尚可研究;但此后的秦国,其盐政确有此趋势。

战国时,秦国生产池盐,大概始于夺得安邑盐池之后。秦夺安邑盐池在孝公二十二年(公元前340年),夺得安邑之后即征盐税,是很自然的事。《华阳国志?蜀志》载,秦“惠王二十七年(公元前311年)(张)仪与(张)若城成都……置盐铁市官并长丞。”据廖品龙考证

,“秦统一巴蜀的时间应为公元前316年”,即秦惠王改元后的九年,“由于当时还没有穿凿盐井,张若任蜀守时还无盐的生产可管”,成都“盐铁市官只管盐的销售则是无疑的”,而德文《四川盐业史研究》已以此为中国四川盐垄断之始

;约60年后(公元前255年~公元前251年),秦蜀守李冰主持开凿四川第一口盐井――广都盐井,即属“官营”。因此,在秦统一六国前,即已置盐官、收盐利,甚至由官府直接介入食盐的生产。宁可指出,战国时期,“秦于商鞅变法(公元前359年、公元前350年共两次)后,置盐官‘颛(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实行食盐官营。”

日本学者森克己也认为:“秦国不仅对制盐……征多额的税,而且本质上是已进而为国营,而使奴隶从事于此项工作。”

据此,似乎可以认为战国时秦国的食盐官营,比之于春秋时齐国的渔制又进了一步――在食盐的生产上,已经不再是一般百姓私制,而是由官府强制奴隶们从事于生产。

以上简单分析了先秦时期的盐业管理,其中有些内容是着重于池盐与井盐的管理,但是,从西周开始,尤其是春秋时期,沿海国家对于海盐资源极为重视,因而先秦时期盐业管理中的一些措施,同样适用于对于海盐的管理。

先秦时期,中国沿海的海盐生产与管理最为典型的是山东地区,尤其是对于最为强盛的诸侯国齐国统治时期来说,更是如此。这方面的材料比较丰富,有必要在此作一重点论述。

(三)山东地区的盐业及其管理

山东地区的海岸线长达3000余千米,为发展盐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这一地区的古先民在长期的生活、生产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使盐业由小而大,逐渐发展起来。时至今日,山东的盐业在全国仍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下面,我们从先周时期、西周时期以及春秋战国时期这几个不同的时期来分析一下山东的盐业发展情况。

1. 先周时期山东的盐业

考古资料证明,早在四五十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早期,山东就有人类居住。我们知道,盐是人类生活不可或缺的物质,尽管我们无法知道人类从什么时候开始食用盐,但是我们从山东分布密集而广泛的史前文化遗存可以断定,山东地区有着丰富的盐业资源可供远古居民选用,即所谓古先民“向盐而居”,否则,在无盐的条件下要想进行正常的生活、生产是不可想象的。据文献记载,传说中的黄帝、尧、舜都在山东留有他们活动的痕迹。《史记?五帝本纪》载:“(黄帝)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岱宗即泰山;“丸山”,据《括地志》载:“丸山即丹山,在青州临朐县界朱虚故县西北二十里,丹水出焉。”至尧时,命羲仲理东夷青州之地,直接把青州作为其辖区。舜即位后,巡视东方,至于岱宗,在羽山杀了治水无方的鲧。《括地志》称:“羽山在沂州临沂县界。”由此看来,黄帝、尧、舜之所以选择在山东一带活动,除了山东地区当时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高而外,另外应当有一条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山东有丰富的渔业盐业资源,能满足人体之所需。

从盐业史的角度看,最早的盐业生产是煮盐即煮海为盐。煮海为盐起码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认识到海水中含有盐分,可以加工食用;二是火已被广泛利用,燃料充足;三是手工制品水平高,可用于煮盐。到大汶口文化时期,山东地区已具备了上述条件。前两个条件不言而喻,第三个条件,大汶口文化时期,已经产生了制陶器的手工业者,陶器生产形成一定规模,达到了一定水平,所以山东的煮盐业应始于大汶口文化时期。据《世本》记载,早在公元前2600年(亦即大汶口文化时期),胶东地区就有“夙沙氏煮海为盐”。夙沙氏又称宿沙氏,当为大汶口文化时期居住在胶东地区的一个部族或酋长,煮海为盐或许为集体智慧的结晶,后被托于一人。

到了夏代即岳石文化时期,山东土著居民――夷人的力量相当强大,其经济、文化均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对夏王朝构成了严重威胁,东夷首领中的后羿、寒浞居然先后摄代夏政,成为夏王朝不得不专门对付的一股强大势力,夏王朝统治者不得不更加注意这一地区。这一时期,山东的盐业已初具规模,并且成为全国重要的海盐产地。惟其如此,禹行九州定贡物时,盐被定为青州的贡物,这在其他地区是没有的。《史记?夏本纪》称,“海岱维青州:?夷既略,潍、淄其道。其土白坟,海滨广泻,厥田斥卤。田上下,赋中上。厥贡盐?,海物维错,岱丝、?、铅、松、怪石,莱夷为牧,其篚崮丝。浮于汶,通于济。”

商代前期,国都数次迁移,但都离不开鲁西南一带,离出产海盐的青州相去不远。盘庚迁殷后,殷都离青州也不远。这一时期,山东地区的经济文化水平较之夏代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与商王朝的关系比夏代要密切得多,而且有几个势力较大的方国如薄姑、奄、莱、箕等。青州作为向王朝贡海盐的基地没有改变,人们还认识到了食盐在烹调中的作用,所谓“若作和羹,尔惟盐梅”

,说明饮食文化的发达。姜太公为商末周族重臣,他不能不注意到山东的盐业资源。周初分封,他一到齐国,即将盐业确立为齐国国民经济的主要产业,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商代山东盐业的发展情况。

商代是青铜器高度发展的时期,在山东济南、平阴等地都曾发现过商代青铜器作坊遗址,证明商代山东青铜冶炼手工业之发达。考虑到商代的青铜器主要是礼器和兵器,而且主要供王室使用,所以我们推测商代山东煮海盐使用的工具,仍然是陶器,使用青铜器的可能性不大。

有必要指出的是,夏商时期青州向王朝提供的盐贡,还不能说是严格意义上的盐税,但可以肯定,盐贡已是盐税的雏形。

2. 西周时期山东的盐业

西周时期,山东的盐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主要原因是:一、夏商两代山东的盐业生产已初具规模,为王朝所倚重。为王朝所倚重,反过来又刺激着山东的盐业生产,从而为西周时期山东盐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周初,佐周灭商的功臣吕尚东封于齐。吕尚是周朝创业的关键人物,对海盐在生活中的地位了如指掌,而且他所就封的齐国,正是青州之地,吕尚因地制宜,提出了“便鱼盐之利”的发展渔盐业的方针。这一方针的确立,不仅为齐国找到了自身的经济资源优势,培育了齐国经济的增长点,而且客观上推动了山东的盐业生产。《史记?货殖列传》称:“故太公望封于营丘,地泻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则人物归之,至而辐凑。 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

西周王朝高度重视盐的使用,为此专门设置了“盐人”。《周礼?天官?盐人》载:“盐人掌盐之政令,以共百事之盐。祭祀,共其苦盐散盐。宾客,共其形盐散盐。王之膳羞,共饴盐。后及世子亦如之。凡齐事,鬻盐以待戒令。”这里不仅列举了盐的不同用途,而且还列举了盐的种类。设官管理盐的使用,证明西周时期盐文化已发展到相当的水平。《周礼》中提到的散盐是海盐,也就是山东贡的海盐。海盐比较珍贵,只在祭祀和招待宾客时才使用,周王室的膳食中也没有海盐,而是以其他盐代替。这一方面说明当时山东的海盐生产能力比较低,产量少,无法满足王朝大量的海盐需求,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山东距周王朝路途遥远,贡海盐极其艰难。

因此,我们说西周时期山东的盐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是相对于夏商而言的。对于西周时期山东的盐产量,我们不能估计过高。可贵之处在于,姜太公把盐业划为齐国国民经济的主要产业,初步建立了盐业外贸体系,既带动了山东地区盐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山东经济的发展。

除齐国外,位于胶东半岛的莱国也是一个较强大的诸侯国,三面环海,盐业生产开展较早,在山东盐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因史料不足,难述其详。

3. 春秋战国时期山东的盐业

我们知道,姜太公封于齐时,只有自然条件差的方圆百里之地,而且局势很不稳定,莱国曾多次与之争营丘。终西周一代,齐国虽经两次迁都,终于站稳了脚跟,但其版图并没有大的扩展。春秋时期,这种状况有了改变。这一时期,齐国国力有了较大提高,公元前690年,齐襄公灭纪,公元前685年齐桓公登位,开始扩张领土,公元前684年灭谭,公元前681年灭遂,公元前567年(齐灵公时)齐又灭莱、破棠。至是,山东半岛及鲁北地区才尽入齐之版图。我们这里说的山东的盐业主要指的是齐国的盐业。

管仲相齐后,协助齐桓公在齐国推行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革。这些改革措施中,影响最大、效益最显著的改革,莫过于推行“官山海”之策。所谓“官山海”,即实行盐铁专卖,因为盐和铁都是人们生产生活中一日不可或缺的物资,在生产力处于较低水平的春秋时期,盐、铁无疑是特殊的产品,具有战略意义。管仲认为,实行盐铁专卖,国君就可以依靠盐铁之利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无需再开辟其他税源。

管仲认为,要实行盐的专卖,首先要正盐策,即征税于盐之策。管子说:“十口之家十人食盐,百口之家百人食盐。终月,大男食盐五升少半,大女食盐三升少半,吾子食盐二升少半。此其大历也。盐百升而釜。令盐之重升加分强,釜五十也。升加一强,釜百也。升加二强,釜二百也。钟二千,十钟二万,百钟二十万,千钟二百万。万乘之国,人数开口千万也。禺策之,商日二百万,十日二千万,一月六千万。万乘之国,正人百万也。月人三十钱之籍,为钱三千万。今吾非籍之诸君吾子,而有二国之籍者六千万。使君施令曰:吾将籍于诸君吾子。则必嚣号。今夫给之盐策,则百倍归于上,人无以避此者,数也。”

也就是说,管仲的正盐策,是按照人口数预算耗盐量,将人头税附加到盐价中,不再另征头税,这样任何人都无法逃避,于不知不觉中交纳了税收。管仲不愧为千古理财能手,实际运作中尽管未必像他算的那么精确,但寓税于盐比单纯征税至少多获利一倍,而且不致激化矛盾。

为了限制盐的产量,并且不误农业生产,管仲规定:“孟春既至,农事且起。……北海之众无得聚庸而煮盐。若此,则盐必坐长而十倍。”

从“聚庸而煮盐”看,当时的生产规模是比较大的,场面比较壮观。

为了获取最大的盐业利润,管仲看到单靠齐国的生产能力难以达到目的,于是他向齐桓公提出了“因人之山海”的策略。他说:“因人之山海假之,有海之国雠盐于吾国,釜十五,吾受而官出之以百。我未与其本事也,受人之事,以重相推。”(《管子?海王》)与此相配套的措施是“通齐国之鱼盐于东莱,使关市几而不征”,即免除关税,从东莱进口盐(每釜十五),齐国再以官价(釜一百)出卖,从中赚取多倍的差价。

管仲看到,没有海盐资源的诸侯国须受食于人,而且他们需求量大,必然要依靠齐国供给海盐。用这种人人都必须消费的特殊商品作为一种贸易手段,无疑会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为此,管仲建议齐桓公“请以令粜之梁、赵、宋、卫、濮阳。彼尽馈食之也。国无盐则肿,守圉之国,用盐独甚。”

此举一出,齐国得成金万一千余斤。无盐之国明知齐国故意加价,怎奈“国无盐则肿”,也不得不源源不断地进口齐盐。显然,管仲把盐当成了削弱邻国、充实齐国的工具,可谓匠心独具。

管仲时期,齐国境内的煮盐业,民制官营,官府有计划地组织生产,由官府统一收购、统一定价、统一销售,并且建立了盐外贸体制,进出口亦由官府垄断。管仲独擅盐利的政策,使齐国迅速走上了富强之路,不久,齐桓公成为春秋首霸。

那么,管仲时期山东的盐产区又在何处呢?《管子?轻重甲》云:“今齐有渠展之盐,请君伐菹薪煮?水为盐,正而积之。”这里,若理解“渠展”是产盐地名,在何处已不可考;若将“渠展”理解为晒盐之盐田,即开渠引海水展开为盐池以晒盐,或许更符合实际。此与“煮水为盐”两相对照,更可证明。齐国的盐产区,应在临淄北部沿渤海一带。位于胶东半岛的莱国,也是山东地区的一大盐产区,所以管仲才“通齐国之鱼盐于东莱”。公元前567年齐灭莱以后,齐国便据有了山东的绝大部分盐产区。

春秋后期,齐景公废除了民制官营政策,改民制为官制,尽夺民利,且卖价昂贵,百姓怨声载道。晏婴为此提醒过齐景公,他说:“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泽之藿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候守之;海之盐、蜃,祁望守之。……布常无艺,征敛无度……民人苦病,夫妇皆诅。”

除了盐之外,晏婴还提到了其他山林薮泽之产,齐景公也还能听取晏婴的意见,使有司宽政、毁关、去禁、薄敛、己责,让利于民。尽管如此,春秋末期的齐国仍不可避免地为陈氏(田氏)所取代。晏婴早在公元前539年已看出端倪,他说:“此季世也,吾弗知齐其为陈氏矣。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钟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山木如市,弗加于山;鱼、盐、蜃、蛤,弗加于海。民参其力,二人于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三老冻馁,国之诸市,屦贱踊贵。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欲无获民,将焉辟之?”

陈氏(田氏)行阴德,大量贷,小量收,其中就有盐。经过几代人不懈的努力,陈氏(田氏)完成代齐的事业,姜齐政权变成了田齐政权。在这里我们可以说盐是陈氏(田氏)夺取政权的一种工具。

经过春秋时期大国争霸兼并之后,到战国时期,山东除齐国外,只剩下鲁、莒、邹、郯、任、薛、滕等国。鲁、莒等国国力日益削弱,先后为大国所灭,只有齐国日益发展壮大,成为战国七雄之一,在时代舞台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战国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

当时的齐国,可谓国强民富,兵强马壮,到处呈现一片蓬勃发展、繁荣昌盛的景象。《战国策?齐策一》是这样描述的:“齐南有太山,东有琅邪,西有清河,北有渤海,此所谓四塞之国也。齐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万,粟如丘山。齐车之良,五家之兵,疾如锥矢,战如雷电,解如风雨。即有军役,未尝倍太山、绝清河、涉渤海也。临淄之中七万户,臣窃度之,下户三男子,三七二十一万,不待发于远县,而临淄之卒,固以二十一万矣。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竿、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蹋鞠者;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敦而富,志高而扬。”

《史记?货殖列传》描述说:“齐带山海,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采布帛鱼盐。临淄亦海岱之间一都会也。”

考古材料则向我们展示了齐国都城的规模:临淄故城总面积(大城、小城)60余平方千米,是我国古代规模最大的早期城市之一。齐故城内发现有冶铁遗址6处,冶铜遗址2处,铸钱遗址2处,还有范围较广的制骨作坊遗址,这些遗址足可反映临淄手工业的发展盛况。

齐国如此兴旺发达,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盐业的发展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尽管我们无法量化其盐业发展情况,可是可以肯定,较春秋时期从规模到产量都有了较大的发展。

我们知道,一个产业要兴盛不衰,必须具备这样几个条件,即资源优势不变、行业传统积累丰富、生产技术不断提高、无强大竞争对手。战国时期,齐国完全据有胶东半岛和鲁北地区,基本控制了海岸线,沿海盐业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且政令统一、畅通无阻。自太公以来,齐国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盐业生产,至管桓时代更上一层楼,在产、供、销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盐业成为齐国的主要产业,田氏行阴德时,盐也是重要物资,因而田齐政权重视盐业亦属情理之中的事情。鼓风设备的使用,大大提高了煮盐的能力,在煮海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战国时期虽有燕国的海盐和楚国的海盐以及河东、西北的池盐,但它们在市场上均无法和齐盐抗衡。

战国时期,社会经济全面进步,齐国走在前列。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及人口的增加、水陆交通的发达、城市的发展,对齐国的盐业无疑都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农业的发展为盐业提供了充足的粮食保证和其他农副产品的供应;手工业的发展为盐业提供了诸如鼓风机、铁器一类的生产工具以及一大批消费盐的手工业工人;商业的发展促进了盐业的流通。根据考古发掘出的各种齐币及齐币铸范地点来看,在整个现今的山东及其相邻地区,均有齐币出土,可见齐国商业之发达;人口的增加一方面加大了盐的需求量(其他诸侯国人口的增加必然加大盐的消耗量,亦不得不加大进口齐国海盐的数量),另一方面为盐业生产提供了劳动力资源。据学者考证,齐国境内有6条陆上交通线和1条水路可与境内外联系,如此发达的交通,在当时其他诸侯国并不多见,也为盐的运销提供了有利条件;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城市的发展,临淄就是战国时期最大的都市之一,城市居民的饮食水平相对来讲一般比较高,也比较讲究,饮食文化发达,盐的消费量自然更大。

战国时期,战争成为社会的主旋律,齐国未能幸免。为了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齐国不得不想尽一切办法增加财政收入,而大力发展盐业生产无疑是一个最简捷、最有成效的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讲,战争又是战国时期齐国盐业的助推器。

春秋战国时期山东的煮盐工具,仍然以陶器为主。从当时冶铁、冶铜水平推断,有可能使用过铁锅、铜盘一类的东西,因无确切资料,只能暂付阙如。

综合上述情况,我们可以得出关于先秦山东盐业的几个结论:

(1)先秦时期山东是世界上盐业生产开展最早的地区之一,至少可追溯到公元前2600年亦即大汶口文化时期。山东古先民为后世山东及全国的盐业奠定了基础,为中国盐业乃至世界盐业作出了不朽的贡献。

(2)先秦山东得地利之便,盛产海盐。海盐亦即《周礼》中所讲的“散盐”。山东的海盐除自己消耗而外,还必须向王朝进贡。在春秋战国时代,还向周边国家提供了大量的海盐,换回了巨额利润。山东的海盐在整个先秦时代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非其他地区、其他盐种可比。

(3)管仲开世界史上盐专卖的滥觞。管仲首创的盐专卖及其创立的其他有关盐业的生产、流通、管理体制,为我国盐业史作出了巨大贡献,被誉为“千古盐政之祖”,其影响至今犹存。

(4)盐业在先秦山东政治生活中尤其是齐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夏商周王朝需要仰赖于山东的盐,因而不能不格外看重山东。周初分封,封吕尚到山东,原因固然很多,但是山东的渔盐之利不能不说是一个诱因。齐国擅海盐之利得以存在,又因盐之利成为春秋五霸之首、战国七雄之一,盐甚至可以说是齐国的立国之本。在自然经济条件下,拥有海盐资源的山东在政治生活中比其他地区发挥大一点的作用也是情理中的事。

(5)先秦山东盐产量尚不高。这主要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即使如《管子?轻重甲》所载:“十月始正,至于正月,成盐三万六千钟。”这三万六千钟若按人均占有量也仍然是比较少的,更何况还要用于进贡、外销。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时间愈往后产量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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