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八一勋章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八一勋章分类:【传统文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佩戴的荣誉证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55年2月12日作出《关于规定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决议》,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决定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土地革命时期(1927年8月1日至1937年7月6日)参加革命战争的有功人员以八一勋章。勋章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分一、二、三级。一级八一勋章授予当时师级以上干部。二级八一勋章授予当时团级和营级干部。三级八一勋章授予1935年10月20日前参加第一方面军、1936年9月30日前参加第二方面军和第四方面军、1935年9月30日前参加陕北红军和红军第二十五军以及1937年7月6日前坚持各地游击战争和参加东北抗日联军的连级以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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