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公吏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公吏分类:【传统文化】 吏人与公人的合称。宋代州县及其它各级官府的下属办事人员。宋代公吏系职役,规定由各等人户轮差应役或募充。吏人自都孔目官至粮料押司官凡十阶,其下还有前行、后行、贴司等一些级别,一般担任狱讼、帐目、遣发、书写等文职,有一定权势,大多从乡村上户中募充。公人自衙前、专副至库子、斗子、秤子、拣子、仓子、解子、弓手、手力、拦头、所由、狱子、杖直等,有许多名目,一般担任纲运、仓库、场务、馆驿、河渡、税收、牢狱、执刑、巡警等具体事务的管理和劳作。其小部分在乡村上户或坊郭户中选差,大部分由乡村下户,甚至客户担任。其中许多职役的负担非常沉重,如衙前役主管一次官物,即有倾家荡产填赔之虞。在宋代,一般人对吏人与公人的区分不很严格,时常混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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