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六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六引分类:【传统文化】 大驾卤簿前列的六个引导官。宋初六引的先后次序是:第一开封令,第二开封牧,第三太常卿,第四司徒,第五御史大夫,第六兵部尚书。如果车驾经过其他州县,则前二引换为当地县令、刺史。六引中凡官品合用卤簿者,即用本品卤簿。徽宗时以大司乐代替太常卿,以少傅代替司徒。南宋时六引各改为清道2人及执法物人若干,或省去清道人。参见“宋代皇帝卤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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