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典礼院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典礼院分类:【传统文化】 官署名。清宣统三年(1911年)六月,改礼部为典礼院,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修明礼乐,更定章制”(见《清续文献通考?职官考》)。设掌院学士、副掌院学士各1人,总理本院事务,监督厅署。另设学士、直学士各8人,掌讨论典礼、参订章制。院内设一厅四署。总务厅综理本院文书、会计、庶务、考绩等事,设厅长1人,检事、录事、谋正等若干人。礼制署掌管朝会庆典、厘定本院礼制等;祠祭署掌管坛庙、陵寝典礼等;奉常署掌管皇帝亲行礼节、赞引傧导、典守坛庙,并兼理神乐署、和声署各乐舞事;精膳署掌管筵宴、备办祭品等。四署均设署长1人,佥事、录事等若干人。 官署名。清代掌管朝廷典礼的机构。宣统三年 (1911) 六月下谕,改礼部为典礼院,所有礼部旧管事项有关行政者,均划归各行政衙门管理,而将原来内阁、民政部涉及典礼的职掌和乐部神乐署、和声署划归典礼院管理。典礼院“掌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修明礼乐,更定章制”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122)。典礼院设掌院大学士、副掌院大学士各1人,综理院务,监督厅署。学士、直学士各8人,负责讨论典礼,参订章制。内置总务厅和礼制、祠祭、奉常、精膳4署。总务厅设厅长1人,管理本院文书、会计、庶务等事项。礼制等4署各设署长1人。礼制署掌朝会、庆贺、册立、册封、“大婚”、“巡幸”等事项;祠祭署掌坛庙典礼、陵寝、“大事”(朝葬)、封神及备办仪仗、器物等事项; 奉常署掌皇帝亲行礼节、斋戒、赞礼、典守坛庙及乐舞等事项; 精膳署掌筵宴及备办祭品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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