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刃利之喻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刃利之喻分类:【传统文化】 南朝齐梁时范缜形神观的一个比喻。范缜在总结了历史上关于形神关系的论争之后,提出了“形质神用”的新范畴,第一次用刀刃和锋利的关系来比喻形神关系(“刃利之喻”,标志着唯物主义形神观进入一个新阶段)。在范缜之前,唯物主义一般认为,形与神是“精粗一气,始终同宅”,神如火,形如薪(烛),薪尽火灭,形尽神亡。但是,由于这种“薪火之喻”本身有缺陷,不能克服形神二元论,而且还被唯心主义钻了空子,比如慧远就曾用“薪火之喻”论证“形尽神不灭”。范缜则说:“神之于质,犹利之于刃;形之于用,犹刃之于利。利之名非刃也,刃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刃,舍刃无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神灭论》)。这就是说,形神关系犹如刀之刃利关系,是一种物质形体和其作用的关系,精神由形体所派生,如同刀刃派生锋利,离开了刀刃就无所谓锋利,同样,离开形体,也就无所谓精神,因此,形神“名殊而体一”,形尽而神灭。这就克服了长期以来“薪火之喻”的局限,也杜绝了神不灭论的后路。佛教唯心主义无力反驳这一论断,就采取了诡辩法。萧琛说:“夫刃之有利,砥砺之功,故能水截蛟螭,陆断兕虎。若穷利尽用,必摧其锋锷,化成钝刃。如此则利灭而刃存,即是神亡而形在,何云‘舍利无刃’、‘名殊而体一’邪?刃利既不俱灭,形神则不共亡”(《难神灭论》)。萧琛的诡辩非但没有驳倒范缜,反而证实了范缜的思想,因为“纯刃”是没有锋利的,没有锋利的“刃”,就不是刃。刃必有利,利决不能脱离刃,精神决不能脱离形体。“刃利之喻”构成了范缜“形质神用”新范畴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中国哲学发展史上的伟大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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